是这样的
小弟我于去年8月于此公司离职
看到同事发文
尬广跟上
https://pttweb.tw/soft_job/m-1473427024-a-213.html
今年三月该公司hr希望我删文
我也不想再滋事 配合删文
经过hr确认后 公司也肯定我配合
于是给了我500元 表示这是3小时加班费
我离职近半年 拿到了3小时加班费 而且才500?
几天之后hr发现网络上还是搜寻的到该篇文章
我解释是被pttweb转载之后
我就不理他了
4/1被通知再不处理依法办理
8月左右收到律师信
11月收到传票
https://imgur.com/a/lsnIJ
今天收到不起诉处分
https://imgur.com/Et4KKWL
检官认为我是在陈述事实
并不涉及妨害名誉 加重毁谤
以上均为我个人经历
请各位三思再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