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力外包,平均一个月起码花八到十万以上
(请注意,被外包的人原始薪水可能才四万)
如果是自己雇一个员工,那只要四五万
请问一下,在可能长达一两年的开发过程
许多资方宁可一个月花十万,外包一位工程师,帮他做个一年,然后请他走人
等于花一百二十万
若换成雇用一位员工,月薪五万,做一年,则是60万
就算时间到了在把它资遣给他一个月薪水,那也才65万
怎么算都是自己雇用人比较简单
所以唯一的原因是无法随便踢人?
请神容易送神难?
无法说公司专案紧缩,或经营不善,就用资遣费解雇一个人???
用资遣费解雇人还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