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bpfs (http://0rz.tw/Uk989)
2016-08-27 16:33:06※ 引述《come (come come )》之铭言:
: 我最近遇到的case是这样
: 提离职,时间是五个星期后
: 因为积假很多,希望请完
: 主管听到后暴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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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公司是 责 任 制
: 大家都希望好聚好散
: 但是如果好聚好散很难时,
: 我选择了正面冲突
: 不过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选择
其实我比较好奇所谓两败俱伤是指怎样(请原PO提供后续发展阿!!敲碗)
1. 除非你是老员工,不然劳基法应该只要提前一个月告知
跟老板说你在吵,我就提早一个星期走,交接不完你自己哭哭
2. 劳基法第 40 条
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雇主认有继续工作之必要时,得停止第三十六
条至第三十八条所定劳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资,应加倍发给,并应
于事后补假休息。
前项停止劳工假期,应于事后二十四小时内,详述理由,报请当地主管机
关核备。
老板的确有权力,不让你休特休,但是工资请加倍发,并且他要向政府报备
3. 老板敢开口骂,你只要淡淡跟他讲,技术在你手上,你确定要创造冲突吗?
要走的人最大,老板想要好好交接,也请他口气好一点
很多人都会抱怨惯老板,但反个方向来想,惯老板是谁养成的?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16-08-27 23:15:00两败俱伤就是气氛搞差,主管会到处放话,影响名声不过这个主管本来就很喜欢乱放话就是了劳基法是规定应休未休应该只是折算薪水而已最后,红茶的人资很奇怪,他们会要你跟主管协商离职日后他们才愿意帮你办离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