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开放未遵守劳基法(特定)公司之讨论

楼主: femlro (母猪教谋神异端审问官1.5)   2016-06-01 18:18:31

大家安安
因有使用者反应
且我觉得这项措施或许有其讨论空间
首先板上去年经过投票严禁违反劳基法之公司
基本上板主就依照板规执法
但有部分使用者反应
例如像CloudMosa这样年薪百万或福利不错的外商
工作时间弹性的公司并无法完全符合劳基法
公司也不发放加班费
(提出的使用非这间公司,只是举例)
有些这类公司希望来板上征才
在此讨论是否需要开放这类较为优质的公司以
1.审核
或2.不需审核
两种方式进行
但如果走2.那就表示可能需要订定何谓这类优质公司的定义标准
再来因为即使年薪或者福利优
本质上还是违反劳基法
不发加班费之类
如果被员工检举,而劳工局巡视或者被其他敌对公司等检举
相关之责任请发文者自行负责
即使开放相关征才不代表
但如果开放这类已经先声明他违反劳基法
且征才内容与现实情况无不符
那板主不接受检举
因为该公司已经声明其违法之处
有些灰色边缘地带
如:该公司没有加班费制度 但从不加班
这类灰色地区如果基于不错的薪资标准也可开放
以上供使用者讨论
但结果一定无法满足所有人
一定还是多数决定
板主=板仆 如果最后五五波很接近 那就票选
如果差距很大 那就依压倒性胜利的来决定
反对的请嘘
赞成的请推
因目前票选的部分还在做征文票选
暂时先不开票选
暂定6月中以后若战况胶着再来开启
题外话:有一点关于我的板主资格问题
PS:
我因为加入了母猪教XD,
然后曾因为站长无视他自己看板警察局公告
判我违反看板警察局规定,馒头与撒花板主当初都未提出乱板的检举
而检举G越过板主直接去看板警察局
结果站长竟然判了
然后现在检举G用这个判决结果要叫我下台
我是没差喇~
如果小组长叫我滚蛋
那我就乖乖滚蛋
所以这篇题外话的意思就是说:
有想要当板主的可以准备好
如果我被搞掉可以接这个缺XD
是还好拉
板上蛮文明的
除了少数不看板规的征才文
基本上应该OKOK der
以上
谢谢大家!
晚安!
作者: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6-06-01 18:32:00
奇怪我一直看到有新留言的记号,结果进来都没看到底下留言,但是却有多次版主编辑纪录,是留言被抹掉吗?
楼主: femlro (母猪教谋神异端审问官1.5)   2016-06-01 18:37:00
不是 编辑文章就会产生+记号 我干嘛砍留言==''我只是改错字 结果发现错字越改越多QQ
作者: testPtt (测试)   2016-06-01 18:43:00
讨论可以阿 但违法的工作条件不值得鼓励
作者: chucklee (..)   2016-06-01 18:52:00
基础条件都无法满足 何以称优质?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6-06-01 19:16:00
你弄这个板规除了没有效果之外,还增加版主麻烦版主要一篇一篇去看征才文来决定有没有合乎规定太浪费时间,而且没有意义,真要躲避板规的只要写依劳基法规定就没事了,但谁知道是真的假的?而且就造成,你说的"优质"公司不发加班费但又被删文
作者: VisualStudio (2015)   2016-06-01 19:37:00
或许在公司名称前再加第一点 [是否符合劳基法]发文先自行检验 否的话就填否 板主再检视内文是否与第一点不符 不符的话一样照现行方式处置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6-06-01 19:41:00
支持楼上提案
作者: tw689 (台湾689)   2016-06-01 19:53:00
最少要两点 1.完全不需加班 2.薪水明显高于市场水准很支持版主的符合劳基法板规,虽然职缺少而且很多薪水低但是台湾哪里能用个/征才 就出现一整列的有加班费公司当然当中也很可能会有骗人有的,但是肯定比率低非常多因此如果要来个特别条款,那征才分类标题最好必须写出来
作者: manaup   2016-06-01 20:02:00
防微杜渐 难得有一个严格重视劳基法的工作版说优质却违法 无加班费但从不加班也不打算制定加班费制度此类说法太矛盾 跟我平常忽弄人的心态有七分像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6-06-01 20:10:00
你可能搞错一些事情,我是赞成目前板规的,你说的"优质
作者: ssds (useful)   2016-06-01 20:10:00
我觉得这版重视劳工非常好 请继续维持 加油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6-06-01 20:11:00
"我才是无法理解的,特别条款又需要额外人工处理浪费时间又没有意义,就跟现在一样每一篇征才你都要人工审核,或许你是不在乎浪费时间拉...
作者: CRPKT (crpkt)   2016-06-01 20:21:00
1.这样有点因人设法 2.劳基法是客观标准,又具正当性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6-06-01 20:23:00
个人建议而已,没有要反对你的意思
作者: CRPKT (crpkt)   2016-06-01 20:24:00
如果一家公司很工作环境很优秀但踩线劳基法它还是违法这时候如果有人去举发它还是会出事,这对公司也不是好事这种情况的正解应该是我们要鼓励公司面对这个问题,而不是帮它一起方便行事我相信这些公司在规章上要调整到可以吻合劳基法并不难如果真的有公司强到可以公然对干劳基法,我想这种公司应该是强到不需要在这里征才 XD
作者: rayway30419 (RayWay)   2016-06-01 20:38:00
表态
作者: qrtt1 (有些事,有时候。。。)   2016-06-01 20:59:00
觉得不需版主介入审核,评价就由版友的推、嘘来决定吧。完全把不良职缺删掉,爬文起来也不太方便。看不出符合不符合的部分,文章留着也好‘补述’,何况人都要真的‘落地’了,才会知道那个职缺是好是坏。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6-01 21:09:00
违法就是违法 支持原有标准 难得嘘二当家发的文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6-06-01 21:51:00
有点囉嗦 偏好符合那放著看的劳基法明显优于市场价的会有其他方式找人 注记一下便是
作者: sing10407 (阿U)   2016-06-01 21:56:00
支持放宽标准,但须标明,给求职者自己判断优缺
作者: Eior (iyotetsuya)   2016-06-01 22:53:00
自认优质的公司 更应该带起领头羊的角色来改善风气
作者: iamshiao (CircleHsiao)   2016-06-01 22:57:00
有暧昧空间的标准会衍生问题
作者: codehard   2016-06-02 00:22:00
劳基法已经是最基本要求 连基本都办不到何来优质之说
作者: Chris926926 (Jan Egeland)   2016-06-02 01:01:00
想要怎样的人,就开出对应的薪资跟工时超出的部分当然就是公司负责啊,不信有人是万事通
作者: gpctv (gpctv)   2016-06-02 01:27:00
我也支持楼上codehard,这当初有人也是这样说,浅显易懂
作者: maple5082 (玛苹)   2016-06-02 05:10:00
劳基法就是"法",优质公司却不守法这样对吗...
作者: Kennyq (舞光十射~*)   2016-06-02 07:21:00
到欧美或中国开公司可以不遵守他们的劳基法吗?基本法令都无法遵守的公司何谈优质?至于女版之乱,水桶文已经多到让人感觉乱桶,不去也罢!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6-06-02 09:04:00
女板之桶到没去乱的会有点奇怪...
作者: Ekmund (是一只小叔)   2016-06-02 10:04:00
不赞同 管他多优质 不守法不就保有公司操作灰色地带薪资的空间?这种事能因公司当下发展好 多发几个钱就支持吗?版规可以调整 但不是用来打破的
作者: Masakiad (Masaki)   2016-06-02 10:17:00
不支持违反劳基法的征才,错的事就是错的,说到底一开始敢违反劳基法就是劳方太奴才养出这些公司。如果自认就是奴去Tech_Job就也是可以看到这类征才的。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6-06-02 10:53:00
要求遵守法律 应该是底线吧 不把关那这边跟奴力银行有分别吗?原来要求大家遵守法律这么这么这么这么这么困难 科科
作者: CaptainH (Cannon)   2016-06-02 11:35:00
强烈同意,同理特定优质人才也不应受板规约束建议开一篇置底文 列出不用遵守规定的id和公司 赞赞
作者: f124 (....)   2016-06-02 11:57:00
连劳基法这种这么松的法律都不遵守了 要发个屁?
作者: CGary (下雨天也挺浪漫的)   2016-06-02 12:37:00
版主裁量就好了 之前已经讨论过也都支持版主看法了 没可能一个政策可以满足所有人的 劳基法只是订立了一个基准 既然版主之前已经征询过一次大家意见 我觉得不需要三心二意反复讨论...
作者: tvbic   2016-06-02 13:19:00
你是有收钱吗? 不然开放这个干嘛
作者: f124 (....)   2016-06-02 13:34:00
连劳基法这种这么松的法律都不遵守了 要发个屁?
楼主: femlro (母猪教谋神异端审问官1.5)   2016-06-02 14:16:00
@tvbic 如果你希望你以后跟我反应事情我就说是你反应的那我就直接说是谁反应的就是有人反映拿出来讨论 收钱你都讲得出来 ==''板主的工作就是保护使用者的隐私 收个懒啪拉你当我104吗?第三行不就写惹“ 因有使用者反应 ”
作者: ping1777 (Yrolg)   2016-06-02 15:08:00
审阿,连劳基法都没办法符合勒
作者: justdoitmmo (伊剑)   2016-06-02 17:29:00
反正法律怎么订 就怎么做咩 PTT又不是商业征才工具
作者: lovelycateye (我还想要更多力量)   2016-06-02 23:43:00
我偏向加 [是否符合劳基法] 列必填内容烂公司就要让他黑到发亮剩下我相信每个人内心自有标准
作者: johnny9144 (Johnny)   2016-06-03 18:50:00
让他po出来,乡民自有判断能力
作者: newstar2007   2016-06-04 05:57:00
我认为劳基法是最低底限 好公司怎会不遵守
作者: jenny2921 ( )   2016-06-04 09:45:00
我觉得可以po出来让大家知道那家公司就是没有加班费~觉得可以规定要必答三个问题:1.是否有加班费2.你一天工时多久&假日是否处理公司的事3.同事们工时多久、几点上下班、假日是否处理公司的事
作者: aa4live (Horse)   2016-06-04 17:23:00
反对0.0
作者: kkk003 (海寒)   2016-06-04 18:38:00
推,但是否符合一定要写
作者: lance70176 (十三夜)   2016-06-04 22:52:00
违法就是违法 不鼓励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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