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吧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声明启事
因近期敝公司于本平台受多位用户批判讨论,
特此发布声明除感谢诸位不吝提供多元的看法及建议,
让敝司能够更加精进之外,尚有数点须与旧雨新知开诚布公以示改进的诚意。
1. 敝司成立于 101 年 3 月 23 号,一年多的草创期间,许多制度尚余建构中;
期间,感谢所有曾经配合过的同仁、客户一同陪伴我们,并耐心的陪伴我们成长。
2. 因流程上的疏忽,造成所有同仁曾经的困扰、不便;
在此,敝司致上十二万分的歉意,
并感谢各位对于公司的付出及投入,
敝司诚挚地希望能够各位伙伴继续与敝司保持良好关系。
3. 对于诸位因敝司待遇、福利上的讨论,敝司虚心接受,
除了对内、对外再度做了薪资调整以外,
正积极接洽法律事务所即将聘请法律顾问,自我督促,
及确保敝司对内对外一切合法行事。
4. 敝司目前正积极扩大营运中,
欢迎曾配合过的伙伴能不计前嫌再度加入团队,
敝司当以更合理的条件、待遇优先录取,
并以更健全的制度及舒适的工作环境欢迎各位。
5. 敝司已新增专门窗口,协助处理离职员工对自身权益受损的疑虑,
若查明实为敝司疏失,必会协 助处理直到双方满意圆满,绝不诿过。
6. 若诸位对敝司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直接与敝司联系,
我们将会虚心接受并立即改进;
但面对不实的指控,敝司必定捍卫清白,并保留法律追诉权。
最后,感谢诸位对敝司的批评及爱戴,
敝司必当更汲汲营营提供更舒适的工作条件、学习环境,
在软件开发领域里,扮演好承先启后的角色。
勇敢吧智慧有限公司全体员工致上
其实放著等风头过就好了,也不用特别声明哪些已经改善
我看不出来到底实际上改善了什么?只觉得好像是要提诉讼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4-08-14 16:50:00Zzzz..保障员工? 法律顾问是来威胁离职员工的吧惯老板常用技俩就是请个律师威胁要提告 以此封口
作者:
kinanson (kinanson)
2014-08-14 16:52:00会写程式的都有google的习惯,有不好的风声,三年后还是一样会被看到相关文章,可不是风头过了就算了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4-08-14 16:53:00被人批评以后不正面回应改善作为 反而先去请律师下一步大概会提告所有推过文和回过文的板友吧
如果是我 发篇文跟原原po道歉 退钱给他就好了 何必花钱请律师
作者: qwe990 (qwe990) 2014-08-14 17:37:00
这样反而更...
作者:
a47135 (金属史莱姆)
2014-08-14 17:52:00全篇看起来也就是官方格式,嘴巴说说而以,违反劳基法吃掉
作者:
a47135 (金属史莱姆)
2014-08-14 17:53:00的薪水也不会主动去补给原PO,要是主动去补我还会觉得好点
作者:
kiii210 (HelloWorld!)
2014-08-14 17:57:00ios实习薪水18000怎么解释?
法律 -> 开公司之前要弄懂的实务 -> 专业的人资、会计应该比较派得上用场 @@
一直把这间公司的文当笑话在看 希望能闹更多笑话让大家轻松一下
作者:
drm343 (一卡)
2014-08-14 19:06:00明明跟我没关系,看了这篇却觉得好像被威胁了
作者:
hl4 (Zec)
2014-08-14 19:26:00宁可请律师,也不想补薪水
作者:
V9333113 (百分之一百)
2014-08-14 19:40:00一方面说 没办法提供太多成本在实习生上 一方面又在官网招募实习生很明显是要........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4-08-14 20:07:00先把多扣的薪水还给别人..还有..没有法律追诉权这种东西
要告是吗?是我去劳工局检举实习生薪水的,来告我吧!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4-08-14 20:18:00不如请老板解释一下何时还别人薪水比较实在违法低薪的工作本来就不能po在学术网络
完全感受不到温度与诚意的声明启示推“换个发言人”吧
作者:
Obama19 (^_^)
2014-08-14 20:24:00倒一倒吧
作者:
cecol (雪橘子)
2014-08-14 21:00:00现在连公司贪婪到都要当讼棍捞钱?
作者:
oscar721 (有å°å…¬ä¸»å°±å¤ 了)
2014-08-14 21:09:00要是直接说已补救赔偿前员工 这样才比较有诚意
这水准......唉 加油好吗 现在的老板都这种水准吗?
..满满警告意味呀 怕人讲闲话还发这种文 更让人笑话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4-08-14 21:33:00我到觉得这篇不错阿,前面先承认自己违法所以请了律师来保障公司和员工不会违法,顺便可以警告一下网友嘴巴小心一点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4-08-14 21:38:00这是可受公评的事项..本来言论自由的保障范围
作者:
hSATAC (cAt Ash)
2014-08-14 22:15:00声明写得很烂 回去改一改吧
作者: twk 2014-08-14 22:26:00
有种越来越黑的感觉~~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4-08-14 22:40:00要验证不实指控还不简单?叫其他离职员工来说明不就知了?
作者: giantwinter 2014-08-14 22:41:00
.....清者自清
作者:
vencil (vencs)
2014-08-14 22:54:00推够勇敢XD 已经黑了还多写这一篇
网络的话几乎算除罪化了 找不到你的 大概剩下B大这种公司知道他是谁的还有办法告 但结果再说
作者:
linfish (旅程)
2014-08-14 23:02:00先补完劳基法的baseline比较实在吧
作者:
benjo (爱不要停摆)
2014-08-14 23:13:00文末的全体员工敬上的逻辑还蛮怪的...制度有问题跟员工什么关系呢?????
作者:
bobju (枯藤老树昏鸦)
2014-08-14 23:30:00全体员工敬上 XD 拉全体员工来背书
作者: forthewill (只为了深远的未来存在) 2014-08-14 23:36:00
真敢讲...
作者:
netNT (NET)
2014-08-15 00:32:00最后一句怪怪的 改一下吧内文都是资方的角度在说明 最后一句却是劳方敬上写这篇声明的人没想过这个问题吗?
作者:
mathrew (Joey)
2014-08-15 07:43:00只能推1F了 越描越黑
作者:
jyunwei (jyunwei)
2014-08-15 11:13:00很多企业捐款也都全体员工一日捐啊XD
作者:
bug001 (好想反串啊啊啊)
2014-08-15 14:03:00不要再唬烂“法律追诉权”了可以吗...笑死
作者: Serge45 (QAQ) 2014-08-15 19:43:00
出来发这种声明真的是蛮勇敢的...XD
作者:
ppc ( )
2014-08-16 00:52:00关全体员工屁事
作者:
lovepc (成长之路)
2014-08-16 10:41:00不觉得有任何帮助 也感受不到诚意
作者:
tps6115 (林比尔小批发)
2014-08-16 18:16:00笑死人~
作者:
gowaa (囧mmmmmmmmmmmz)
2014-08-16 22:40:00这不是找死吗?- -一堆人看过就忘 现在反而更加?有内鬼XD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14-08-17 12:51:00感觉是要面子又要里子, 不给钱又想要好名声.... -_-
作者:
tps6115 (林比尔小批发)
2014-08-17 17:10:00倒一倒吧
作者:
Ekmund (是一只小叔)
2014-08-19 02:06:00喔 你还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