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版务检举与处理讨论纪录

楼主: qrtt1 (有些事,有时候。。。)   2014-06-28 20:52:40
※ 引述《TonyQ (自立而后立人)》之铭言:
: 由于最近陆续有版友反应其对看板征才文处理速度与处理结果的不认同。
: 为减少误解与加速版务处理程序,特设立此版务检举讨论串,
: 凡违反版规者可由推文指出文章代码
: (文章前按 Q 可得)与违反版规,
: 我们将回应处理情形与结果。
: 期可加速部份裁决与厘清可能裁决上与部份版友期待不一致的理由。
: 版务希望不要造成版务有处理检举、违规文章,
: 却被误会为不管事的结果,造成沟通讨论上的误会。
: 若确实版规无违规但认为有需要调整版规之处,
: 我们仍欢迎拟具具体意见进行讨论以利修订。
: 看板管理迄今,版规目标以争取看板版友各方面全面的福利为主要方针。
: 并采取开放之态度,我们也希望在这点上明确表达我们处理版务的努力,
: 以及现行版规的目标与版务依据
: 版规处理的原则。
: 可能过去制定版规的时间点到现在也是有点久了,
: 也有些新伙伴,可能现在的参与者与对于版规制定迄今之看板的文章也有些变化,
: 使得近期对于征才文的意见明确有几位伙伴有不同意见。
: 版务期待若版友们共识认为需要改变,我们能来讨论该如何修正版规。版务在此愿以开放
: 而负责的角度、态度来回应与因应版友意见。
: TonyQ,
依最近的观察,觉得需要调整二个方向
1. 提议将薪资范围纳入征才文章之内。
2. 对推文进行规范
2a. 推持原案不加以限制
2b. 禁止推文
3c. 仅能针对职缺描述不清楚部分推文提问
原因说明如下:
[1] 过去没有规范要填写薪资范围,
主要的理由在于薪资的“个人差异”极大,
硬性规定的结果可能是让 range 跨度极大
不过,所有的版规都得在国家法律的范围内,
没有写明就无法判断是否符合最低劳动标准
只能要求征文内容写上薪资,与相关条件才有判断标准。
关于推文的限制想法如下:
[2a] 保持现状。这是一种选择,不过不是我最支持的方向。
对于征人文的推文有些看起来是想问详细,
有些看起来是想指出问题(因语气不同,有些人的感觉会视为“酸”)
这会影响各别读者对于职缺判断,会带入一些先入为主的概念
每个人的程度与对工作的接受度不同,加上没有面对面谈过
单纯由字面来判断比较容易失准,毕竟每个人着重的方向可能不同
在推文由版友各别 highlight 出来的可能“点”会集合成互斥的条件
或是矛盾的情况,可能有些人觉得看起来很混乱,不知如何选择
[2b] 禁止推文。我不确定禁止推文是否个好做法,因为总是有提问的需求的。
因为每份征人文的详细程度不太一致,也不一定写得到求职者比较在意
的部分。不过禁止推文不代表不能提问,本质是鼓励对职缺有兴趣的版友
直接向原 PO 写信提问,但这样资讯比较不流通,除非原 PO 很勤劳地
update 成 Q&A
[2c] 仅能针对描述不清的部分提问。这算是针对 2b 的折衷办法。
不过最好能配合重定征人文的范本,让这个需求减少。
此规则主要是提醒版友,减少在征人文下不必要的“闲聊”
这是基于发过征人文与观摩别人征人的一些想法,
若版友觉得不足,可以提出替代方案,或说明觉得不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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