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打扰板上的各位,由于今日是本人与对方开庭日,
在此特别感谢检察官在9月25日表演前开侦查庭。
目前我与对方已达成和解,撤销诈欺告诉。
本人于先前与对方针对票卡个资处理方式未达成协议,
仅针对对方之相关要求归咎其责任,造成双方误解且不悦,
另之前因为一时情绪气愤,使得本人于批踢踢实业坊苏打绿板上以主观指控之言词方式,
PO文诉说整件事情,带动群众效应,使部份板友以情绪性字眼推文批评,
导致对方身心灵受伤,在此针对本人相关情绪言语或用词不当部分,
及以诈欺指控对方等相关情事,还有当事人所遭受之痛苦及不适,诚心向对方道歉。
今日于庭上已向对方之损害鞠躬致歉,承蒙对方宽容接受检察官和解建议,
另本案应为民事纠纷,本人却以刑事方式提告,
针对此节本人已深切检讨,应以正确方式解决纠纷,
不应浪费资源于类似案件上,特与板友分享本次经验,
另请板友理性看待本案,让事件就此落幕。
本人再次向受到波及之对方,致上深深的歉意,
希望彼此都能享受一场开心的表演。
作者: yoyooo (游悠柚犹) 2016-09-24 00:01:00
看不懂@@
作者:
yuan15 (绿狂魔)
2016-09-24 00:02:00所以原po最后也没能看到印夏天吗
作者:
hehehaha7 (是什麼)
2016-09-24 00:06:00看演唱会没必要搞成这样吧
这篇文应该是开庭后原告处于败诉的情况,需要张贴道歉文达成和解
作者:
yuan15 (绿狂魔)
2016-09-24 00:10:00原告是对方 我应该没记错(?)
作者:
tfhs (单细胞生物)
2016-09-24 00:10:00所以原PO最后到底有拿到票看成吗??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6-09-24 00:11:00看内文应该是原PO告对方诈欺(?)
作者:
yuan15 (绿狂魔)
2016-09-24 00:12:00如果是胜诉 9/25原po就能看了(?)
作者:
ryanangch (åšè‡ªå·±æœ€ç¾Ž)
2016-09-24 00:12:00原po与大家一起成长 大家共勉之 以后一起加油!
作者:
lwu24 (飛éš)
2016-09-24 00:12:00dora大正解。 不过我也想知道原po是否有缘能看到演出呢?
作者:
sissy (cc)
2016-09-24 00:16:00最后一句"彼此"都能,所以是可以看925的喔
作者:
yuan15 (绿狂魔)
2016-09-24 00:17:00可以看表演真是太好了,至于票根就QQ
作者: yoyooo (游悠柚犹) 2016-09-24 00:25:00
推,祝福原po
作者: Passive (饱呼呼) 2016-09-24 01:23:00
和解没什么胜败的问题,更何况原po的情形败诉机率微乎其微 懒得浪费时间再耗下去了吧
作者:
yuan15 (绿狂魔)
2016-09-24 01:50:00应该是民事纠纷 顶多就是和解吧 不懂这些(搔头
作者:
ybjoinn (喜儿)
2016-09-24 01:55:00这样算是被害人道歉?
作者: heart6726 2016-09-24 02:14:00
双赢结果是最好的 不论结果,但都是以彼此能接受的方式接下来是放松心情好好享受即将到来的音乐 :)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6-09-24 10:50:00请教 对方如何确定原PO说的是他? 是因为原文的第二段?
作者:
yuan15 (绿狂魔)
2016-09-24 11:15:00原po在版上之前有po一篇,对方也看到吧,也只有这个事件,对方应该知道是他吧(!?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6-09-24 11:28:00但在原文..原PO并无指明道姓也无公布对方ID..
作者: Passive (饱呼呼) 2016-09-24 11:42:00
被道歉正夯哈哈
作者:
yuan15 (绿狂魔)
2016-09-24 12:37:00但是对阿知道原po id阿 他怎么会不知道 是吧对方*
作者:
hehehaha7 (是什麼)
2016-09-24 15:26:00好无聊的事件,还要浪费大家时间去阅读,是为何
he大 你可以选择跳过不看 看完又喊无聊 这又是为何?^^
作者:
chumi907 (啾咪。)
2016-09-24 16:22:00原po拍拍
作者:
Esponja (支æŒå©šå§»å¹³æ¬Š)
2016-09-24 23:09:00并不觉得原po需要道歉,但真的不值得浪费时间
作者: maryiu (merry_wai) 2016-09-25 08:35:00
原po没有打扰到牙,谢谢你的敢言。
作者:
yc2795 (没有一条河拥有记忆)
2016-09-25 11:10:00不觉得妳还该跟对方去看表演。自以为是的网络公审、片面之词让人误解整件事、选择性对自己有利之说词,深深造成对方身心受创,妳却只在意妳看不看得到演出而不择手段。浪费的不仅是双方时间以及社会资源,道歉真的够吗?
作者:
mvpzax (隐形人)
2016-09-25 11:24:00想问楼上为什么原po不能去听演唱会==
作者: yoyooo (游悠柚犹) 2016-09-25 12:52:00
楼楼上好像很清楚整件事的“真相”,难道被告出现了?
作者: wejony (春之颂) 2016-09-25 12:54:00
楼上的说:妳却只在意妳看不看得到演出而不择手段。"这句话,妳是很清楚这整件事的经过吗!?又指"道歉真的够吗?"你是受害者吗? 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是否该停止一些情绪上的字句呢!
作者: maryiu (merry_wai) 2016-09-25 13:57:00
8楼有原文连结。"事实胜于雄辩,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lwu24 (飛éš)
2016-09-25 14:08:00毕竟我们都不是当事人,看到的也只是单方面的说法谁对谁错就由双方循法律途径处理,非当事者不需多言
很想问y大你是当事人吗?是多理解事情的始末?当初说好“换票”而每个人换票的自由心证就是包含票卡一同交换,然而对方看完爱最大才在反悔说因为有个资的问题不想给票,最好是一开始就不知道有个资印在票卡上拉。到底出尔反尔、如你所说“浪费双方时间以及社会资源”的人是谁,我相信大多数人都看得很清楚!而且原po为何不能去听演唱会?
作者:
qetesh (qetesh)
2016-09-25 17:38:00只换不卖干嘛硬塞钱 担心个资不会入场后再涂掉就好了?
默默觉得错不在原po是对方..票卡有个资是早知道的事看到原po道歉也觉得莫名其妙...他又没有指名道姓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6-09-25 18:20:00除非原po已转换心境或对方握有..... 不然逻辑上..
作者:
asourorz (Hetal)
2016-09-25 18:53:00在原文下方指责的人又全部都是当事人都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了吗?呵呵标准可以统一吗
作者:
lwu24 (飛éš)
2016-09-25 19:08:00asourorz大突破盲肠了!有些人批判y大认为他不是当事人,替原po说话那么请问这些批判的人就是当事者了吗?? 原po就一定是对的吗既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原po发这篇文也一定是有原因的就让双方自行去处理,其他人就别多评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