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 关于“著作权法修正草案公听会”

楼主: Dreamkids (芛芛)   2014-07-09 04:53:43
刚好看到相关新闻,
打粉这边好像比较没有注意这个议题,
所以转过来并分享一些讯息。
7/9星期三下午2点30分,经济部智慧财产局18楼礼堂,将召开第5次“著作权
法修正草案公听会”。倘若修正草案顺利通过,将会是压垮台湾创作者最沉重的一击。
7/9下午,台大侧门智财局一楼广场,将会有一群伙伴为全台湾的创作者怒吼,
如果你支持台湾音乐人、台湾画家、所有用灵魂丰富台湾内涵的创作人,而且时间允许
的话,请务必到场支持!!或者分享这个讯息、用任何方式告诉大家这件事。
https://www.facebook.com/SaveCreation
版规部分,不确定是否可以转发这则新闻,
如果违规,也请版主告知。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Jk-gT5w ]
作者: cloud7515 (殿)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 1.88亿买屋挨批
时间: Tue Jul 8 20:56:58 2014
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 1.88亿买屋挨批 吴克羣为创作人哭穷
苹果
http://ent.appledaily.com.tw/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10701/33496783/
【吴礼强╱台北报导】“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MUST)前阵子搬新家,在南京
东路2段购买241坪新办公室,耗资1.88亿元,不少创作人闻之大感讶异,吴克羣为创
作人说话:“很多词曲作者,1年卖不到1首歌,日子过得苦哈哈。”青峰则说:“办
公不用这么奢华吧!”F.I.R.团长陈建宁曾任MUST监察人,也说:“不一定要买这么
市中心。”
MUST每年向电视、电台、KTV等单位收取音乐公开播送、演出、传输的使用报酬,扣除
15至20%的管理费后,将所得分给会员(词曲作者)。但其实不少创作人、唱片公司,
都不知MUST搬家、不到40名员工使用200多坪办公室一事。
青峰闻讯哀怨表示:“林暐哲工作室的录音室,还不到10坪。”吴克羣则说:“真的
假的?我很惊讶!”而黄立行语带酸味:“我不意外,听说他们每年都收到很多钱。”
MUST总经理朱程吾则表示,协会现在每年收入约2亿元,因此去年会员大会董事会通过,
得在2亿元范围内购置自有房舍,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也都有发函通知会员。陈建宁说:
“不是所有会员都会去看通知,这么大的事,如果能事先调查、征求会员同意会比较
好。”
至于何以要买如此精华地段、面积会不会过大?朱程吾说:“要考量协会未来10年的发
展空间,且市区不动产的保值与增值性,都比郊区来得好。”他强调,MUST的钱是属于
1000多名会员共有,购置自有办公室,也比原本的租用方式符合经济效益。
报你知
MUST靠权利金生存
MUST社团法人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于1999年,是为管理音乐著作权(词、曲)的协
会,举凡电视、电台、网络、现场演唱或其他使用音乐的店家,如要公开播送、演出、
传输音乐,都须取得MUST授权。
MUST目前有1000多名会员,协会向这些使用音乐的单位收取权利金,扣除必要的支出后,
再将其分配给音乐创作者与权利人。
作者: vesia (欧帕)   2014-07-08 20:59:00
感觉上像是自己跳出来强行当所有音乐人的经纪人的感觉
作者: bitcch (必可取)   2014-07-08 20:59:00
过太爽
作者: Savior09 (Sakana Mazui)   2014-07-08 21:00:00
这垃圾公司还活着?
作者: blue999 (FLY)   2014-07-08 21:00:00
做这生意须要什么成本吗?
作者: mike0327 (小麦)   2014-07-08 21:01:00
那协会很黑有点类似棒协那种感觉
作者: chiayiwei   2014-07-08 21:01:00
未来10年发展空间勒~真敢讲= =
作者: mike0327 (小麦)   2014-07-08 21:02:00
几年前还乱搞到处乱告一般小市民百姓反而害了音乐圈
作者: HayamaAkito (君という名の翼)   2014-07-08 21:03:00
MUST 超黑~到处向播放音乐的店家要求加入会员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4-07-08 21:04:00
我记得连著作权人自己要使用自己的音乐,都得要向MUST
作者: drigo   2014-07-08 21:04:00
有拿薪的吗?我想知道会长或理事长一个月领多少?
作者: hacedor (没有个性的人)   2014-07-08 22:04:00
跟著作权蟑螂差不多的组织
作者: sodaer (缩成了点还是一条线)   2014-07-09 05:43:00
作者: chumi907 (啾咪。)   2014-07-09 06:59:00
大家可以去报名参加公听会喔
作者: cloudylove (日水)   2014-07-09 08:19:00
作者: leeu330 (雨飘)   2014-07-09 09:27:00
咦?感觉很像合法蟑螂??...(O(..)o)
作者: xuelin (Rien)   2014-07-09 09:44:00
推!
作者: oralsex (恋爱的感觉)   2014-07-09 10:29:00
这协会超扯的,之前谢和弦在自己部落格放自己的音乐被这协会说侵权被关部落格,而且协会还是合法是谢违法协会的说法加入会员就算是表演自己的歌曲也要付费,不知真的还假的
楼主: Dreamkids (芛芛)   2014-07-09 10:58:00
无法理解为什么他们可以赚取这么多钱...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4-07-09 11:37:00
好夸张
作者: happyjudy10 (今朝醉)   2014-07-09 12:06:00
好扯!!
作者: heart6726   2014-07-09 12:24:00
好瞎 这等协会该砍掉重练了
作者: maggy8061930 (阿丁丁)   2014-07-09 22:06:00
扯到爆
作者: yeask ( 天天晴朗)   2014-07-10 12:48:00
不到40名员工使用200多坪? 然后放自己的音乐要被罚钱??
作者: huyokili (忽悠)   2014-07-10 16:32:00
根本吸血鬼
作者: vesia (欧帕)   2013-07-08 20:59:00
感觉上像是自己跳出来强行当所有音乐人的经纪人的感觉
作者: bitcch (必可取)   2013-07-08 20:59:00
过太爽
作者: Savior09 (Sakana Mazui)   2013-07-08 21:00:00
这垃圾公司还活着?
作者: blue999 (FLY)   2013-07-08 21:00:00
做这生意须要什么成本吗?
作者: mike0327 (小麦)   2013-07-08 21:01:00
那协会很黑有点类似棒协那种感觉
作者: chiayiwei   2013-07-08 21:01:00
未来10年发展空间勒~真敢讲= =
作者: mike0327 (小麦)   2013-07-08 21:02:00
几年前还乱搞到处乱告一般小市民百姓反而害了音乐圈
作者: HayamaAkito (君という名の翼)   2013-07-08 21:03:00
MUST 超黑~到处向播放音乐的店家要求加入会员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7-08 21:04:00
我记得连著作权人自己要使用自己的音乐,都得要向MUST
作者: drigo   2013-07-08 21:04:00
有拿薪的吗?我想知道会长或理事长一个月领多少?
作者: hacedor (没有个性的人)   2013-07-08 22:04:00
跟著作权蟑螂差不多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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