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服补充役 足协:不需与国外球队签约

楼主: jab1114 (^^"不告诉你...)   2018-04-19 15:18:59
※ 引述《zwitter (双性离子)》之铭言:
: http://www.cna.com.tw/news/aspt/201804180369-1.aspx
: 服补充役 足协:不需与国外球队签约
: (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18日电)外界质疑中华民国足球协会公告,选手必须具备与国外
: 球队签职业合约,才能申请服补充兵。秘书长陈威任今天说,依照补充役母法办理,不须
: 与国外球队签约,但须至国训列管一年。
: 民进党立委刘世芳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在亚洲杯足球资格赛协助台湾接连拿下胜利的足
: 球好手潘文杰,应符合参与国际赛事可申请服12天补充兵役的资格,但足协却在网站公告
: ,还“必须与国外球队签约”才可申请补充兵役,让潘文杰丧失补充兵资格,只好改申请
: 体育替代役。
: 根据足协网页公告,若要申请服12天补充役,除了入选我国代表队并参加“国家体育竞技
: 代表队服补充兵役办法”第3条所列的相关赛事,并参与该赛事最近一届赛会外,还提到
: 具备与国外职业球队所签的职业合约,需“同时具备”上述资格。
: 不过,陈威任澄清,主要依照补充役母法办理,不须与国外职业球队签约,足协网页公告
: 下方也有流程图提到,无参与职业赛事的选手,需至国训列管一年,但若与国外职业球队
: 签约的球员,则不须列管。
: 至于足协网页文字公告内容提及需“同时具备”两项条件,恐易引起外界误会,陈威任表
: 示,未来考虑文字上再做些修正。(编辑:吴佳颖/李亨山)1070418
本来想说在这个CASE告一段落之后 再来跟板友们报告
但是看到这篇 还是浮出来补充一下这CASE的过程好了
首先 从立法院向体育署要的资料看下来
从2015到这个月
补充兵项目总共有117人申请 其中只有两件申请不通过
但原因是他们的协会报错申请用的赛事 与是否是职业选手无关
而其中划船、溜冰等项目选手申请也都是直接通过
但回过来看足协这边
从2015到今年 期间的奥运资格赛、世大运、世界杯资格赛取得补充兵资格的选手这么多
足球却只有四个申请案例 (陈柏良、温志豪、陈浩玮、陈昭安)
所以现在足协是要告诉我们球员都热爱当一年的替代役不想申请
而刚好只有四个选手想到要去申请补充兵?
不过这边也要感谢善心网友的分享跟提醒(可能是足协内部人员)
给了我继续追踪这题的动力
https://www.ptt.cc/bbs/Soccer/M.1521445347.A.53A.html
推 fred23: 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补充兵,要经内政部许可才可,条件是要 03/16 14:24
→ fred23: 踢过外国的半职业或以上等级联赛 03/16 14:24
推 fred23: 目前有通过申请补充兵就只有柏良、陈浩玮、温智豪而已,03/16 14:26
推 fred23: 至于补充兵问题,我看过内政部+体育署的公文,足球项目的03/19 17:46
→ fred23: 话目前只严格规定有踢国外半职业联赛的才能申请“成功”,03/19 17:46
→ fred23: 事实上目前也只有柏良、浩玮、智豪有申请“成功”,他们303/19 17:46
→ fred23: 个现在都在“中甲”踢球。“有资格申请”不代表是“申请” 03/19 17:46
→ fred23: 成功03/19 17:46
推 fred23: 看不懂中文我只好帮你用“”引号备注一下 03/19 17:48
不然我还真的不知道当初和许智杰委员一起为选手们做的努力
居然到执行端就这样歪掉了
(当然当初的努力有帮助到其他项目的国手啦)
而运气算好也算不好的是
因为其实我跟球员们也都不认识
要不是后来无聊逛体育署网站的时候看到今年的替代役名单
https://www.sa.gov.tw/wSite/public/Data/f1523431033937.pdf
才能找到潘文杰这个苦主
(然后他也真的很倒楣 因为之前在国家队被冷冻的关系
相关取得资格的赛事只能追溯到2015世大运 而这个资格也在2017世大运开始时消灭了
也是因为这样 我们才需要以记者会要求体育署应该把他视为善意第三人协助权益回复)
而且 在查证的过程里面
也不只一个球员回报
当初协会就是跟他们说只有"旅外"才能申请补充兵资格
所以才会这一整批选手都选择了替代役这个选项
(不然如果是服12天补充兵的话 其实这一年是有很多机会继续去寻找更好的发展的)
在这边
真心要感谢刘世芳委员 跟 许智杰委员愿意出来帮选手争取权益回复
而据昨天记者会的讨论
后续体育署也会以专案方式协助潘文杰重新做资格认定
老实说 这一路帮忙下来
我真心觉得如果协会现在是真的真心为选手生涯着想
该做的应该是承认错误 并且积极配合体育署
然后好好去了解整个办法的执行方式
并且提供给所有还没服役的选手正确的资讯
只是 就真的可惜了这三年下来因而"被放弃"补充兵资格的选手们 (摊手)
最后 再次感谢f网友的推文分享
至少让我们在潘文杰的CASE上 让他有机会去捍卫他原本该有的权益
我想 这也是一种做功德吧XDD
作者: fred23 (jazz)   2017-03-16 14:24:00
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补充兵,要经内政部许可才可,条件是要踢过外国的半职业或以上等级联赛目前有通过申请补充兵就只有柏良、陈浩玮、温智豪而已,至于补充兵问题,我看过内政部+体育署的公文,足球项目的话目前只严格规定有踢国外半职业联赛的才能申请“成功”,事实上目前也只有柏良、浩玮、智豪有申请“成功”,他们3个现在都在“中甲”踢球。“有资格申请”不代表是“申请”成功看不懂中文我只好帮你用“”引号备注一下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8-04-19 15:36:00
虽然说不太一样的事情 但突然想到踢五人制的纪圣珐甚至只能当一般兵 前一阵子亚洲五人制在训练时好像受到了满大的影响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18-04-19 16:38:00
请问一下,"善意第3人"是什么意思? 潘不属"当事人"吗?
楼主: jab1114 (^^"不告诉你...)   2018-04-19 17:17:00
纪圣珐的CASE我刚刚有在FB上看到 不过这题比较微妙因为办法上并没有注明"足球"是不是专指十一人制但是五人制应该是足球项目不同赛制的概念 如果足协愿意争取的话 我认为应该可以跟体育署讨论适用然后善意第三人是我笔误啦 还请L大多包涵QQ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18-04-19 17:30:00
没事儿~这题法律足球我也想解解看,想把名词定义清楚以报导所述体育署的回应,这件事跟CTFA无关...因为只要具备申请资格,直接向体育署申请就好,不需透过CTFA。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8-04-19 23:33:00
往另一个角度想,孙大圣也是卡在这边...如果短期内不能修改任何东西,就当成是国训的兵源吧
作者: abc33211 (大蕃薯)   2018-04-20 00:23:00
体育替代役都只剩六个月了(扣掉新训大概剩五个月),还会有国训队吗?
作者: cbr49 (集集大山)   2018-04-21 1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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