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不只一位受害者~~~真的不知道这样约很多人帮忙结帐然后又放鸟!是什么心态
https://i.imgur.com/RRqUwg8.jpg
https://i.imgur.com/qIWHABN.jpg
作者:
jlo67 2019-05-17 13:42:00天啊!好烂。还说"不用来了",有够没品
真是糟糕的人 看对话 一句谢谢或对不起都没有 拍拍原po
作者: kuoying (为猫痴狂) 2019-05-17 13:46:00
这人也太没教养了吧
作者:
Nagato (长门)
2019-05-17 13:56:00ID还是阿弥陀佛 真的是阿弥陀佛XDDD
作者:
et177158 (et177158)
2019-05-17 14:03:00可以直接黑名单+水桶了吧
哈囉,line 对话不可以随意公布喔,可能触犯妨碍秘密建议你要码掉当事人之照片以及暱称达到去识别的目的
作者:
kiro1216 (bugucat)
2019-05-17 14:35:00站内信是不是也不能贴啊
作者:
Anakin (Anakin)
2019-05-17 14:43:00站内信是站方规定不能贴,但是这篇的站内信没有对方私下说的话啊,引述的都是他在板上公开的发言
作者:
a83vup (小蛙)
2019-05-17 14:48:00好惨 超没礼貌的
这态度根本不是是否下雨的问题,他感觉就是一个没礼貌的人
公布line对话截图会触犯妨碍秘密罪??某楼的刑法是哪位大师教的,可以闻香一下吗?
作者:
aries1985 (amazarashi)
2019-05-17 15:05:00"不用来了" 真的很有礼貌发现嘘到苦主原PO 帮推回来><
作者: alloutof (青春酒杯) 2019-05-17 15:51:00
又删嘘最后干脆删文了 啊不是没差吗 原po我不是对你说
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19-05-17 17:06:00妨碍秘密二要件不是"无故"和"窃录"?
抱歉抱歉,是个资法疑虑,是我的错误之前听法律通识的老师两个都有提到,我一时记错了感谢版友
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19-05-17 17:15:00个资法也有问题 ID是否直/间接连结到真实个人资料
作者:
fachbook (fachbook)
2019-05-17 17:48:00即使是个资法也不用怕,无涉违反之虞
作者:
negocios (PttUser)
2019-05-17 18:42:00看来当事人完全没有悔意
作者:
jlo67 2019-05-17 19:13:00上篇leo版友为什么删文啊?这种重大黑名该要留着比较好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05-17 21:45:00本文已备份到精华区黑名单专区z-8-7-1-7
作者:
leo255261 (leo255261)
2019-05-17 22:27:00他来电求我删文,我让他公开道歉所以删了,但是我后来发现他毫无歉意,已经在板桥版回文了
作者: tsasa (00) 2019-05-17 22:36:00
就是有这种人才会让大家越来越不想做好事,热情都被浇熄了
题外话 不太懂会费有什么好省的 一个月不过才100多元
作者:
KUNI0202 (è—視王法)
2019-05-17 23:05:00我也有卡,看来我以后也来揪团好了XD
作者:
mfo7 (呼噜)
2019-05-18 13:02:00推黑名单高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