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tyjcgmnl警告一次(同时征询大家意见)

楼主: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6-09-25 20:19:43
经检举查tyjcgmnl刻意模仿GBG板友文章(#1NvrEx2n)
第一行除三字不同外(大埔,中和,中和),
其他完全一样,已有闹板之嫌,暂先记警告一次,
下次再违规则累犯记,请注意。
我知道很多人针对近来板上某些文章现象不开心,
私下寄信给我抱怨的亦不少,或许板规确有未尽完善处。
我细看了板规,有限制篇数的文章种类包括:
揪团文,资讯文,商业文,赠送文,交换文,广宣文等,
若大家认为有需要增加心得文篇数限制的话(包括游记与食记),
请推文让我知道,我会参考或举办投票的。
推文请理性些,这里毕竟是大家最喜欢的双和板啊。
KUNI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5 20:28:00
不赞成篇数限制,建议可从格式规范
作者: sakuchan (sakuchan)   2016-09-25 20:29: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rup3m6   2016-09-25 20:43:00
辛苦了
作者: maplesift (爱玉)   2016-09-25 20:44:00
辛苦了 个人认为投票不错~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09-25 20:51:00
限制篇数好像不错,只是要怎么限制算合理?1篇/7日 或著日数更长,更短?
作者: wtfconk (mean)   2016-09-25 20:54:00
只能限制篇数吗?可否限制格式?很多板都会要求指定类别文章附图了,至少挡掉一些偷懒或只想引导点阅blog的写手,也避免看板变成农场文复制贴上的集散地
作者: fulaiin   2016-09-25 21:14:00
提供不实资讯遭板友检举的部份,也希望能有相应罚则那已经不是文笔或没创意问题,而是欺骗板友了
作者: toofat (南勢角野郎哥)   2016-09-25 21:15:00
推wtf的方向
作者: tyjcgmnl (thank you)   2016-09-25 21:20:00
只要版主有处理 我被水桶没关系
作者: sa523aaa (青蛙 呱呱叫)   2016-09-25 21:35:00
投票不错
作者: yayaya0805 (yayaya)   2016-09-25 21:39:00
我绝对没有任何要欺骗版友的意思,那真的是笔误..
作者: firedeath (人生はプロレス!)   2016-09-25 21:50:00
yayaya你为什么要删我好友?
作者: yayaya0805 (yayaya)   2016-09-25 21:52:00
是朋友就不该在朋友被围剿时还多踩一脚
作者: parnshan   2016-09-25 21:56:00
自己不想想为啥会被剿,怪朋友不挺..
作者: saw6904 (小饼干)   2016-09-25 22:03:00
新竹鸭肉许误植成西门町鸭肉扁...真是信口雌黄
作者: yobey (yobey)   2016-09-25 22:04:00
再次印证此人不懂何谓反省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9-25 22:08:00
好多笔误
作者: p3962260 (史密提威威杰格曼杰森 #1)   2016-09-25 22:08:00
看一下大师的经历,其实不用太意外
作者: rufus (..........)   2016-09-25 22:17:00
新竹鸭肉扁写成西门鸭肉扁 这是笔误??????????????????????你说同一个地方还有话可说 新竹跟西门町 这也差太远了吧结果我自己笔误 鸭肉许 XD
作者: tyjcgmnl (thank you)   2016-09-25 22:22:00
真的有人生来就是个笑话
作者: longya (嗯)   2016-09-25 22:23:00
规范部落格文格式吧
作者: rufus (..........)   2016-09-25 22:24:00
鸭肉鹅肉 高丽菜白菜 不是笔误就是你根本不会分如果根本不会分那也不要再写食记误导大家了
作者: longya (嗯)   2016-09-25 22:25:00
说鸭肉扁卖鸭肉 高丽菜说是白菜 真不知这人的食记还能有多少不实内容
作者: rufus (..........)   2016-09-25 22:25:00
你写的游记还ok 食记就算了吧 不要太勉强自己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5 22:26:00
这是乱入,说到不会分辨菜,害我想到膨风嫂的金骂没ㄤ,里面欧巴桑拿着蒜说送我葱
作者: faye01 (女神降世 10/29)   2016-09-25 22:31:00
被围剿...真敢讲...觉得可以限制篇数跟内容并行,要钻漏洞也要多花点功夫。
作者: sunny0731 (慢!幸福就不会擦肩而过)   2016-09-25 22:44:00
食记,游记要附图不能光只有外部连结网址可限制天数,篇数藉以提高发文品质
作者: garyrush   2016-09-25 23:15:00
yayaya0805: 是朋友就不该在朋友被围剿时还多踩一脚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6-09-25 23:16:00
现行版规下,基本上需要自省的是劳动版主警告者跟起哄者
作者: bansheekk (bann)   2016-09-25 23:17:00
不希望限制篇数 但是希望得以审视内文真实性
作者: Yshen (无)   2016-09-25 23:23:00
被嘘成这样还一直发烂文章,你目的何在啊ya
作者: faye01 (女神降世 10/29)   2016-09-25 23:57:00
赚流量才能赚业配啊,小红的部落客一篇业配基本一万起跳
作者: puliaer (朵菲)   2016-09-26 00:17:00
我觉得可以在分类里面多加一个食记类了 这样才能真正订规则规范
作者: s5894143 (任飙飙)   2016-09-26 00:17:00
不希望限制篇数和格式,但就不实部分应警告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00:36:00
分类有食记啊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9-26 00:43:00
不实的部分应给予处罚
作者: shuiwuhen (水无痕)   2016-09-26 00:50:00
规范格式如果是限定要上传图片什么的,一张一个网址之类的,会比较不方便分享,像是...纯粹想分享,但又不习惯拍照,或是不懂上传免费图库的使用者,分享意愿度会更低,当然有图会更有说服力,但取决发文者想要让这篇文章达到什么效果,如果只是想说说,有多少人在意不是重点的话,那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行,讨论版主要应该是让分享更方便,但...如有投票决定,完全尊重同意。以上个人浅见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00:51:00
所以我觉得用有没有BLOG连结来决定要不要上传图片比较OK
作者: tyjcgmnl (thank you)   2016-09-26 01:15:00
有人好规训喔 要不要写悔过书啊
作者: stja (风)   2016-09-26 01:18:00
...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9-26 01:40:00
http://i.imgur.com/vbjo81z.jpg 超狂决定下周教课的时候用ya的例子讲解负面行销
作者: OverRaven (乌鸦)   2016-09-26 02:32:00
重点应该放在“不实” ya被嘘爆不就是造假装笔误吗?
作者: faye01 (女神降世 10/29)   2016-09-26 04:08:00
不是造假吧,我觉得他是真的不会分,然后不懂装懂。最主要被嘘还是因为内容空泛,海量发文,跟挑衅版友吧?鸭肉扁算是引爆的最后爆点。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04:14:00
认为不是造假+1 话说几年以前的文反应还不差啊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04:48:00
感觉上好像在做社会实验啊(远目)
作者: Ichbinschwul (Niklass)   2016-09-26 06:42:00
食记完全该规范
作者: NAKOplau (布)   2016-09-26 08:19:00
3YA现在要加上一条 欺骗版友
作者: rup3m6   2016-09-26 09:27:00
借文一问,海爷那篇说人护卫队跟小斗士的有适用4-2吗
作者: rufus (..........)   2016-09-26 09:50:00
我也认为是不会分 但是又死不承认不会分说真的 这种都分不出来 还是不要写食记 以免误导大家我觉得他写的游记都还ok 至少不会像食物一样建议往游记发展吧 食记至少先搞清楚自己吃什么再来发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9-26 11:14:00
搞不清楚自己吃下去的是什么却发食记...颇屌
作者: rufus (..........)   2016-09-26 11:46:00
所以资讯不实一定要处罚 不然对商家也是不公平
作者: fffink1689 (还原基本法)   2016-09-26 11:58:00
我讨厌吃饭拍照文化 不拍照就不能写食记??如果该店家不允许拍照 是否就不能写食记?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12:03:00
真的~且有时候拍照不方便
作者: shuiwuhen (水无痕)   2016-09-26 12:20:00
用有没有blog来决定po文要不要另外附图?不是一样增加发文门槛吗?我ptt po还规定一定要有blog?这样不对吧!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12:22:00
意思是指假如没图可以纯文字有图放在blog的话,就需要提供一些图片直接连结网址只是帮忙翻译,不代表这是我的主张
作者: shuiwuhen (水无痕)   2016-09-26 12:27:00
那这不是跟现在一样吗?附网址,内容贴上。差异是...?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12:31:00
现在没有图片方面的规定所谓直接连结是点开就是图片
作者: shuiwuhen (水无痕)   2016-09-26 12:45:00
图片问题,我前面有提到,这都是增加发文困难度,而且限制更多,这样真的会比较好?不会让想简单分享的人更却步?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2:50:00
想简单分享就直接分享文字不要加上blog连结啊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12:50:00
嗯任何调整都可能会有不适应或者影响分享意愿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2:51:00
既然都已经写了blog,右键图片网址贴上来很困难吗?又不是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12:52:00
其实我认为让人渐渐不敢分享食记的不是发文限制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2:53:00
要每张都贴~既然大家现在打的是“文章质量不好”的旗号增加发文困难度不是比较合适吗?(虽然我觉得很无谓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12:53:00
补充说明:有的网站的图是不支援外连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2:54:00
以及附议rup3m6大,说人护卫队跟小斗士是否是用4-2
作者: puliaer (朵菲)   2016-09-26 13:05:00
你真的觉得增加发文困难度挡得住专业部落客吗?还有不能放上部落格连结这件事,最影响的不是ya3,很多乡民都有习惯在签名党上放上自己的部落格,这样到底是喝止ya3还是牺牲其他乡民的权利?一直不断的把ya3的食记文拿出来争吵,只会越来越让其他真心想分享食记的版友缩手。既然ya3已经变成反指标,而板上也还有嘘文的机制,就不需要再多去侷限食记文的规定。毕竟没人会去看被嘘到X的文章吧
作者: NAKOplau (布)   2016-09-26 13:14:00
会看啊,但是相不相信内容是另一回事
作者: longya (嗯)   2016-09-26 13:21:00
为什么挡不住?有几个版规定部落格文章一定要附上图片后明显少掉很多只是想冲流量的人。还有到底谁说要禁止放部落格连结?只是希望贴部落格的人在BBS直接附上完整图文,不用为了看图再按进去网址。至于不支援直连…把图上传到imgur之类的不就好了?手机还能直接开图呢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3:21:00
我赞成puliaer大的意见啊。但现在是三不五时就有人要吵虽然我不知道事主怎么想,但这件事实在有趣到让我忍不住备份下来打算作明年剧本奖的题材XDDDDDDDD
作者: tyjcgmnl (thank you)   2016-09-26 13:30:00
cvs版都可以规定部落格文章一定要附图 双和版做不到吗?
作者: puliaer (朵菲)   2016-09-26 13:34:00
干脆来办个双和版第一届食记文大赛好了(误
作者: spw166 (爽喵)   2016-09-26 13:35:00
新增累积三篇被嘘爆就浸水桶如何?表示大家都不想看,po文者须自行检讨内文改善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3:39:00
想嘘楼上。这种方式套到现实上就是被霸凌的人因为被大家讨厌,所以需要自行检讨自己(所以咩,这件事真的很有趣简直把大多数人心中的恶念都激发出来了XDDDDDD)
作者: rufus (..........)   2016-09-26 13:51:00
好奇问..剧本奖是什么 XDDDD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3:52:00
是我赚零用钱的管道(滚)
作者: rufus (..........)   2016-09-26 13:55:00
希望你的剧本不会太深奥 不会太简单 刚刚好就好
作者: rup3m6   2016-09-26 14:47:00
又是嘘爆水桶理论,所以po主文内请人嘘爆他三篇就会被桶囉?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16-09-26 15:00:00
我觉得在这边讨论 不如直接办投票做决定比较快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9-26 15:44:00
ya愿意改善没人这么无聊要嘘他他现在就是射后不理,反正达到洗流量目的被嘘又无关痛痒,业主也不知道他反指标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15:49:00
推嘘因为会重复计算所以不适合当评断标准(一个id推或嘘几次就会计算几次)文章下面被一片红,会有人去点网址吗?
作者: saw6904 (小饼干)   2016-09-26 15:54:00
就是我说护卫队的,在我看来的确是在袒护他,违规我接受惩处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6:21:00
虽然跳针很多次,不过再问一次「没有违规的文章为什么要改善?」因为你看不爽?那要不要发文前先给你审核?
作者: saw6904 (小饼干)   2016-09-26 16:35:00
少在那边给我文斗,还看不爽嘞,你袒护他是因为你看的爽吗剧本好好写吧你
作者: shuiwuhen (水无痕)   2016-09-26 16:39:00
所以我的建议就纯粹只是建议版规修正。这种修正哪里不好真是看不出来,跟文章内容无关。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6:51:00
不是反对你的意见就叫袒护!你会觉得别人在讲道理时是袒护某人,代表你本来就是针对那个人,不是吗不然请你告诉我,“没有违反板规的事”为什么要做限制?我从头到尾就只问这个问题啊,结果得到的答案是“少在那边给我文斗”?“袒护”?这就是你的理由吗?
作者: saw6904 (小饼干)   2016-09-26 16:56:00
我们可不可以出来当面讲,这样打字很麻烦,我可以分析给你听
作者: rup3m6   2016-09-26 16:57:00
提出论点反驳你的意见叫文斗?告诉你目前没有板规可以桶他叫袒护?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6:58:00
讨论板规为什么要私下谈?还是你是要跟我解释文斗的意思?就算我跟shui大的意见再没交集,他也不会叫我洗洗睡。您却直接把别人打成非我族类、护卫队、正义小斗士、然后再挑衅的叫我管好自己吧。这就是你讨论的态度?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17:02:00
录音再上传到免费空间?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7:04:00
噗XD
作者: rup3m6   2016-09-26 17:05:00
就事论事很难吗,到底为什么要一直扣讨论者帽子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17:06:00
是认真的(就好像即时通讯软件用录音传讯代替文字)
作者: saw6904 (小饼干)   2016-09-26 17:15:00
你不要激动嘛,不如这样,对这件事有看法的,我们连同版主一起聚餐讨论,可以吗?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7:17:00
呵呵,说别人文斗的叫人家别激动
作者: saw6904 (小饼干)   2016-09-26 17:19:00
说文斗为何不能叫人别激动 =.=?我想同大家当面讨论,大家可以阐述清楚心中的想法,顺便当作版聚,这可以让你的剧本更精彩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7:23:00
因为是你激动的在扣人帽子唷揪咪>_^,至于我的故事精不精彩不用你操心啊XD赚零用钱而已咩(茶)再者,我觉得光是网络上的文字讨论,您都没有一个条理的脉络,不能就事论事,那么当面讨论就更不可能说清楚了最后,请你告诉我,“没有违反板规的事”为什么要做限制?
作者: saw6904 (小饼干)   2016-09-26 17:27:00
好吧,我打一段话
作者: rup3m6   2016-09-26 17:28:00
你这样讲有漏洞,他只是未违反现行版规,要做限制没依据罢了
作者: saw6904 (小饼干)   2016-09-26 17:29:00
以你之前说的罪行法定主义而言,只要法律规定该行为无违法,就算伤害或影响到其他人,亦不能算犯罪但该行为真的伤害或影响其他人的权益,则立法权会修法抑制这种行为,并定义其为犯罪,以保护大众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7:34:00
请问,ya3文伤害或影响到谁的权益?(虽然这样就是针对了或者应该说,在现行的板规下,发文的数量、内容不做限制
作者: saw6904 (小饼干)   2016-09-26 17:34:00
换回双和版来看,ya^3狂发文冲他blog流量,当然不违反版规,但他发的文是公式文,几无参考价值,当量又多时,他的确影响到想要搜寻资讯者或想分享资讯者的权益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7:35:00
是否会伤害到一般板众的权益?如果会,那就改。如果不会,那就没有改的必要。
作者: saw6904 (小饼干)   2016-09-26 17:36:00
况且,为了发文迅速,近期也没确认资讯是否正确,鸭肉扁,鸭肉许就是经典一例不说他白菜高丽菜会不会分了,到不同餐厅吃饭,只要是同样的肉,同样的汤,他就用复制贴上了事这让想搜寻饮食的人看了,如何判断要不要去吃,能不能去吃?他没违反版规,但是他的行为会影响到双和版或想到双和游玩的人搜寻有效资讯的权利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17:42:00
底下红一片,阅读者看了自然明白,不用担心有人是否困扰吧
作者: saw6904 (小饼干)   2016-09-26 17:44:00
那版主是否该思考修订版规,以抑制这种行为,有位T大已经牺牲自己一次,让大家知道,有心人想群起效尤并不困难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17:46:00
指别人造假结果自己示范po一篇假的?
作者: saw6904 (小饼干)   2016-09-26 17:46:00
若双和版对这次事的处置再次无疾而终,往后可能就真的会有一堆写手来双和版练功积点了届时想处理,恐怕也处理不了了,版主我的阐述就是这样,我要继续用damn的solidworks画图了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9-26 17:54:00
不管是不会辨别,还是造假,所呈现出来的资讯都是不正确的
作者: fulaiin   2016-09-26 18:15:00
我也相信他不是不会分,但辩说是笔误就太牵强了因为想大量快速的产生食记文,所以不经查证就写出了错误的资讯,这点真的该处理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18:19:00
楼上是不是要打“是不会分”?@@a
作者: fulaiin   2016-09-26 18:20:00
不是哦,我的确是要打“不是不会分”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9-26 18:21:00
看起来很矛盾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18:22:00
不好意思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18:22:00
fulaiin大的意思是会分,但是因为没有查证乱写吧
作者: fulaiin   2016-09-26 18:23:00
对,谢谢t大解释,抱歉可能让大家混乱了?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9-26 18:24:00
会分的话是要查证什么...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18:24:00
是回应fulaiin 18:20那句
作者: rup3m6   2016-09-26 18:24:00
1.都提到立法权修法了,现行版规就是还没有修,正在讨论要如何修,没修之前就是动不了他2.阅听者的判断力不是应该自己培养负责的吗?把责任都推到作者身上就没问题了吗?当然不实资讯我也认为要处理,看是要警告或是桶,这又是修版规要讨论的范围了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9-26 18:29:00
试问你想吃鸭肉,看完文章去到餐厅发现卖的是鹅肉,这不是撰文者应该负责的?
作者: rup3m6   2016-09-26 18:30:00
3.至于群起效尤,我看GBG大那篇大家推得颇踊跃的?鸭鹅是不实资讯的范畴,确实应该处理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9-26 18:31:00
私以为资讯正确只是最低标准所谓的笔误应是高丽菜,写成睪丽菜这样才是高丽菜怎么笔误成白菜xddd
作者: rup3m6   2016-09-26 18:35:00
我是想回答saw大的推文,认为参考价值这种事应是读者判断才是
作者: puliaer (朵菲)   2016-09-26 18:38:00
ya就是有本事游走在板规边缘,如果大家要一直为了一个人这样争论,那干脆双和版以后禁发食记好了
作者: saw6904 (小饼干)   2016-09-26 18:41:00
那何必让无效资讯占据双和版面?现在就是大家提出看法讨论是否要修版规,抑制这种行为的时候
作者: ya5698 (阿叶)   2016-09-26 19:04:00
打开ya的文,觉得没有参考价值,不要理会它,不会很难,因为一直跟他有互动,反而帮他增加“人气”,板上一直为了他争论,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要让ya和同类型的人消失,没有那么简单吧!不论板规如何调整,都有办法游走在板规边缘,当板规越来越严谨,有可能会影响其他想分享的人,如果有需要调整板规,建议可以先限制文章篇数,提供不实资讯的部分,的确也需要处理,对于ya的文,可以不用一直跟他互动,有互动,有人气,ya就越写越有动力啦!
作者: yobey (yobey)   2016-09-26 19:39:00
说真的,嘘ya文好像也不是期待他会知耻
作者: garyrush   2016-09-26 21:00:00
你们要不要考虑互相加个SKYPE,开个聊天室讨论一下XD
作者: shuiwuhen (水无痕)   2016-09-26 21:11:00
其实没违规的事为何要做限制...这种事随便想想不是很多例子吗?像是...UBIKE 30分钟免费,但最后变成要间隔15分钟才有为何说好的却又要这样修正?真的刚好还完又想骑的人怎么办?所以我只是觉得,自由还是必须有前提的因此规范跟有没有违规,根本没冲突啊?你订了规范才会有违规的事实产生,因为以前没有订,所以现在不能修改?这样的想法比较奇怪吧!我绝对不认同以前没有规定,想要修改却不行的作法。
作者: p3962260 (史密提威威杰格曼杰森 #1)   2016-09-26 21:18:00
不理他->继续PO->新进乡民被骗点击率->yaya笑呵呵
作者: miniUU (UU)   2016-09-26 21:30:00
反问某楼 请问商业文有伤害或影响到谁的权益 为何要限制
作者: longya (嗯)   2016-09-26 21:42:00
我也不懂为啥不能增加新规则作限制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21:43:00
可以修改啊,但我认为修改的理由要合理。至于又提到商业文的,请去看学术网络规范。
作者: miniUU (UU)   2016-09-26 21:46:00
所以有限制七天只能一篇!?
作者: longya (嗯)   2016-09-26 21:47:00
学术网络不能营利 严格来说利用PTT赚网志流量或是业配文也是营利
作者: miniUU (UU)   2016-09-26 21:49:00
所以版规已经违反更上层规范了?? 为何不废除改成完全限制?如何确定去判断买卖交易是否为营利或自卖之前有发过满多的电子锁或某保养品代购 我直觉是个人营利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6 22:04:00
锁的已经被板主删除跟退文了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6 22:39:00
嗯,所以我赞成禁止商业文与禁止用BLOG营利唷
作者: weits (光光)   2016-09-27 11:07:00
不懂一直用影响想要搜寻资讯及分享资讯来说意义何在?一个想分享的人会因为ya所以就不分享了吗? 说没有复制贴上、公式文,别人就是词汇少,难不成在ptt发文还要中文系毕业,每篇文章不带重复的? 他选择用比较严谨的文风来写,这也是罪? 看别人不顺眼就要把别人叉出去赶走? 抹灭别人的热情就是你们的教育吗?一再的在别人文章下面酸言酸语很好玩?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我看到只有在上次被公干后就认份转文,被谴责顺手付菜单就不在加这句的ya。他已经愿意因为你们的攻击做出改变,可是往往就是有人要赶尽杀绝。文章占版面、放任他为所欲为? 网络平台人人平等,我也觉得在别人文章下面推废文很碍眼,版主可以处理吗?ya撰写的店家离我家都有一点距离,但就新南夜市呜芒果冰那家,因为我姐喜欢,我特意跟她一起去吃,我实际吃过是真的很不错。 说商业文的,那龙爸便当那篇怎么说? 所以是龙爸付钱请他写的吗?说他每次都推烂店,我不知道你们都吃什么高档货啦,竹林小馆的卤肉饭那种程度我就觉得不错了,反正我就是穷,东西只要不酸不臭,都是农民的血汗作物,写个食记还要配合大众胃口,是不是写个游记还要是人气观光景点才有资格?误值的地方我不予置评,搞错店家的确是满不好的事,不错搞错菜种我也不认为是有多大的问题,两年前我在餐厅打工,才终于知道原来叶菜类有这么多种… 就连我姐也是今年自己去市场买菜才终于认识一些菜名(呜,举不出例子,要看到菜样才会想起来)
作者: yobey (yobey)   2016-09-27 11:28:00
少在那边只是单纯分享,敢为了自身利益狂po千篇一律废文就别怕人家嘘,为什么就要无限上纲容忍某个人的言论自由?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09-27 11:30:00
刈薯,刈薯,马铃薯炒起来都脆脆的,个人觉得口感上有点像葱蒜有时不太会分,广东a菜,福山莴苣,西生菜吃来也是有像
作者: yobey (yobey)   2016-09-27 11:37:00
误植就不予置评?相对多数的人怎么想你也不(想)知道?那你知道ya搞不好是个硕士毕业的教师?而不光是个有热情却被荼毒的小学生?想捍卫一个人而牺牲多数人的逻辑是什么?
作者: rup3m6   2016-09-27 11:42:00
有人说不能嘘吗?嘘啊!大家都有权利嘘阿,多嘘几次
作者: faye01 (女神降世 10/29)   2016-09-27 12:04:00
W对商业文的定义很奇怪。回归最原本来说,学术网络就是禁止营利,ya大利用p币买赞,在赚业配,严格说起来也有对价关系。更别说p币是可以卖钱的!W大后面那段有钱与否,更是完全偏离主题
作者: saw6904 (小饼干)   2016-09-27 12:30:00
一直复制相同语句叫做"严谨",反对这样的行为叫做"抹灭别人的热情"......看来我跟W对这样行为的解读完全不同......版主请你完整分析版友意见后做出一个决定,无论是什么决定请你明确告知,期望这次事件别再无疾而终
作者: jojo87   2016-09-27 13:17:00
改变什么 我认为他一副我没错的样子 而且还更高调吧
作者: longya (嗯)   2016-09-27 13:25:00
严谨…???????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7 14:22:00
我觉得yobey的言论好可怕喔,辅大心理系当初公审也是这样想的吧~“为什么要因为一个人受伤害损害全系的利益”然后如果是因为ya赚流量营利不爽,那就让板规加入不得营利的条文,看看要不要限制挂广告字段、有试吃邀请都不行
作者: yobey (yobey)   2016-09-27 14:41:00
扯辅大心理系事件类比也过头了吧,ya何时变成受害人了?当有人各种合理化ya的行为时,有符合比例原则吗?被乡亲唾弃后出走又跑来双和版累积这么多嘘文,我也是醉了
作者: rup3m6   2016-09-27 14:59:00
只因为他很多篇文笔差就要桶才不合比例原则吧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7 15:01:00
比例原则是什么?因为他文笔差发文公式味蕾不好所以不能发文这样吗?又,我觉得类比没过头,因为心态是一样的
作者: yobey (yobey)   2016-09-27 17:07:00
我个人认为的比例原则并不是在于文章优不优,几篇就要桶而是当ya一再po那样的文章引起众怒,你们对他的同情很大,对其他人的同情很小,不符合比例。要因为这个人踩线而限缩所有人的权利很可悲,我也不相信他
楼主: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6-09-27 17:13:00
大家别吵起来,关于论述部分也请理性点,我会看的现在台风正大:https://goo.gl/0bIHEC 大家出门小心唷
作者: yobey (yobey)   2016-09-27 17:14:00
是真的那么不小心、天真、稚嫩,需要大家更加地容忍,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7 17:16:00
并不是因为同情他喔,而是因为“犯众怒”就要怎样怎样这是不合理的。你可以讨厌一个人,但不能因为他很讨厌就
楼主: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6-09-27 17:17:00
楼上别担心,不会因为讨厌谁而更改板规的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7 17:17:00
说他不应该存在。啊,被KUNI断了TAT
楼主: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6-09-27 17:18:00
主要是针对板规未尽完善处作建议,相信上面的板友也是这想。(拍谢,我以为你打完了)
作者: rup3m6   2016-09-27 17:25:00
比例原则这四个字不是这样用的
作者: yobey (yobey)   2016-09-27 17:29:00
哈哈版主妙招断的乱七八糟。总之他要没公德不卫生也是不干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9-27 17:33:00
他发的文哪里没公德不卫生?没有啊,就是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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