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大家好
小弟住在户政事务所附近旧型公寓,
4楼持有户出租予房客,
该间房客于中秋假前,
即于一楼楼梯内丢置一包垃圾(蓝色垃圾袋)
至今未处理,
但该间租客有分间,不晓得是哪一间租客
再更白的说,我甚至无法确认是否为租屋客丢置,
但小弟在此居住已将近30,父母更于此居住30年以上,
坦白讲除了出租处,住户几乎没有更动,
几十年来未发生垃圾丢置(已有臭味)未处理情形,
于这一年来始发生这样的情况,
小弟想向各位请益这类事件该如何处理为上?
(若该住户有上PTT看见此篇文章,麻烦立即处理好吗)
P.S.小弟真的越来越讨厌双和外来租户,甚至出租者,
为一己利益,换顶楼门锁占用,不维护楼梯间清洁,
但本人相信不是每个外来人士或承租人都如此差劲,
只是真的所见不少,当然也有糟糕的本地住户,
若有得罪或引起不快,敬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