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熊麻吉、骇客任务涉抄袭 剧本剽窃官司多

楼主: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4-07-20 22:56:53
http://www.udn.com/2014/7/19/NEWS/ENTERTAINMENT/ENT3/8810427.shtml
【世界日报╱记者马云/好莱坞报导】2014.07.19
“骇客任务”(Matrix)编导华卓斯基(Wachowski)兄弟和华纳公司去年被控剽窃另一部
剧本;今年,台湾著名作家琼瑶控告中国著名编剧于正撰写的电视剧“宫锁连城”抄袭她
的“梅花烙”;大热喜剧“熊麻吉”(Ted)编导塞斯麦克法连(Seth MacFarlane)和环球公
司近日也被控剽窃网络上另一只满嘴脏话的玩具熊。影视剧本版权纠纷层出不穷,原因是
很多编剧并不了解怎样才算“剽窃、抄袭”,又该如何保护自己。
林伟克:光有想法 没保障
好莱坞近年在闹“剧本荒”,原创、新鲜的故事越来越少,大部分电影都是续集、前传、
翻拍。甚至出现一年多部同类题材电影的情况。但根据美国法律,如果两家公司都拍“世
界末日”或“白雪公主”题材的电影,算不上剽窃,因为这些影片人物和构架虽相似,但
故事并不完全相同,风格和表现方式也不同。
对此,曾任教西北大学(Northwestern University)和洛杉矶加大(UCLA)的华裔编剧
林伟克(Weiko Lin)表示,好莱坞有完善的版权保护机制,如果只是一个故事的想法、
大纲,是无法申请版权的,别人也有相似的想法和创意,那只能算是雷同。他说:“作为
专业编剧必须要有经纪人(Agent),经纪人是获得加州执照、法律认证的,向影视公司
提供剧本时都要由经纪人提供,同时还可向美国编剧工会(WGA)申请剧本版权、记录剧
本完成的时间,这些都是对自己作品的保护。”但他表示,这仅限于已完成的剧本。
潘萌:寄给自己 留证据
另一位毕业于查普曼大学编剧硕士专业,在中国和好莱坞都曾担任编剧的华人作家潘萌(
Sophia Pan)也表示,无论在美国或中国,编剧都应在完成剧本后申请版权。如果不是美
国编剧工会成员,也可把剧本用邮寄的方式寄给自己,让上面留下邮戳日期,日后若牵扯
诉讼则可用于证明剧本完成的时间。潘萌也说,在写某个剧本过程中,若发现已有相似内
容的作品面世,这时就只好放弃,不管是谁先想出的点子,如果未能赶在最先完成,也只
好作废。
林伟克也提到,有时编剧会把自己故事的创意提供给电影公司,这种情况下必须有经纪人
跟随前往,且电影公司为避免法律纠纷会让编剧签署“释放合约”(release form),一
旦签署,证明这个点子被公司拿走,再找其他人继续完成,就是合法的。
林伟克深知,很多年轻、刚出道的编剧对此知之甚少,有时觉得自己的想法正好与后来出
现的某个电影相似,认为可以控告,但如果无法证明两个剧本有很多雷同内容、情节、对
白,很难赢得这类官司。他举例,在美国爱情喜剧的剧本都已形成一定模式,人物关系也
相似,真的很难说“谁抄谁”。
针对“熊麻吉”被告案,原告Bengal Mangle Productions称在2008年曾于Youtube、
Facebook等网络平台推出系列短剧“Acting School Academy”,其中也有一只会说脏话
的玩具熊查理(Charlie)。林伟克称,被告可以辩解的是,也许在Youtube等网络视频平
台出现前,就早有这类想法,两只熊虽然都说脏话,却不能证明是剽窃。
“骇客任务”被告案今年4月已被驳回。原告编剧托马艾尔索斯(Thomas Althouse)称
1993年将原创剧本“永生者”(The Immortals)交给华纳公司,结果之后华纳就推出“
骇客任务”系列。但法院比较两个故事发现,除了其中都出现“救世主”这个概念外,找
不到其他共同点。而“救世主”这一想法并不受到版权保护。
琼瑶则在诉讼中提出,于正的“宫锁连城”中一些人物设置和个别情节与“梅花烙”一样
。目前这个案子仍在法院审理中,但中国广电总局并未接受琼瑶停播“宫锁连城”的请求
。讽刺的是,今年上半年中国电视剧收视率与网络播放量排行榜出炉,陆毅与袁姗姗主演
的“宫锁连城”竟然以第一名称霸。
作者: mcbirdy (我为你押韵)   2014-07-21 00:37:00
推Wei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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