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剧本新手,刚毕业不久。最近在共同编剧上遇到一些令我困惑的问题。
前一阵子,我跟朋友合力编写了一部电影剧本,在剧本完成之际,他突然问我这剧本“你
要挂编剧的头衔吗?”
这电影剧本是他的原创故事,当初是他跟我提了这故事想法,我觉得不错,他就找我一起
合作编写。
从一开始我看过他的故事大纲,我协助他整理出分场大纲,在分场时我会提出一些修改的
方向跟意见。
分场大纲出来后,我们不是分谁负责写哪几场戏,各自分开去写。而是我跟他一场场讨论
要怎么下笔去写这个三角形跟对白,我将内容按照他的意思打出来后,他看过OK再继续下
一场。偶尔我不满意时,会提一些自己的想法。
这种合作模式是不是被他认为我像个编剧助理,所以不能挂编剧头衔呢?
自己不是原创,提的意见也经常被打枪,被用的想法不多,可是不挂名的话,当初找我合
作又是为了什么?
他的这个问题让我有点信心打击,从头到尾他也没跟我提说赚到的钱要怎么分?
我想请教版上的大大,关于我的案例,这编剧挂名的问题到底我算不算是编剧啊?
未来要跟人谈合作的话,钱要怎么谈比较好?
还有看到征编剧的消息,我的联合编剧作品,自己可不可以拿去投呢? 还是要经过另一个
联合编剧伙伴同意才能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