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以下派遣公司简称A公司
工作公司简称B公司
日前收到A公司人员通知
到B公司任职3年多,因成绩不达标,B公司告知不适任要求,并我最后工作日到2/28
A公司人员来电说可以协助我寻找其他的工作,若无适合的工作则可以为我开立非自愿离职的证明让我请领失业补助,但我问了2个问题,对方都没有办法给我一个完整的说明,故想询问一下
1.询问A公司人员后,他告知因为我是A公司而非B公司员工,所以没有谋职假(??
2.若A公司提供的其他工作岗位我觉得不合适,A公司应该对我后续应该如何处置?
感谢各位前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