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发生一件事
有人在FB 靠北×× 暱名抱怨某人
(指定哪组,没指定名字),说乱抱越南外籍,外籍觉得不舒服,但不知如何申诉,下次再看到会帮她提报上级等....
公司马上约谈所有该组的越南,一一询问是否有人受委屈,并在隔天抓到嫌疑犯并当场强制离职。
说公司有找到监视器画面,但保护受害人,所以不给当事人看。当事人一头雾水想说到底何时何地抱了某人?总之,当下不签不给离开,并说不签到时告上法院就难看了之类的情况下签了离职。
(有提示监视器的地点,是办公室门囗,当时下班时间,人正多的时候)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当事人人缘55波,有一大群朋友,但也有讨厌他的人,但所有外籍都感到错愕!后来疑似被抱的人也浮现出来,只是该越南同事觉得不可思议,她从来没有说她被抱或觉得不舒服,只是他们是好朋友在打闹,可能有抱或搂的动作被其他人看到,然后就被po文。
而且后来才知道该越南同事被单独聊3次,囗气强硬的问为何不说妳被抱,是害怕还是怎样,并叫她改囗,说若说谎的话就不能在台湾工作了。(越南同事依然说她觉得没什么)
打了很多,我想问的是,就我知道性骚扰的定义是当事人觉得不舒服,不管言语或肢体,可以这样旁观者看就觉得当事人被性骚了吗?
(被离职后,越南同事还有打 line 男生聊跟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