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请问年终奖金的相关问题
我目前在一家医疗院所工作,医院于去年12月有发布一则年终奖金公告,内容有提到必须
服务至今年3/10,否则需要缴回溢发奖金
并于今年1/18发放年终奖金,而我也有收到这笔奖金
但我因个人因素必须在2/10离职,我于1/17提出口头离职,1/19缴交书面离职书
院方要求我需要将全数年终奖金缴回,我也有和院方协商过是否能依比例或是部分给予,
但院方不愿意,依然坚持我需全数缴回,否则将走法律程序
想请问大家如果我没有缴回,我是否真的会有法律上的问题?
或是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保障我的权利吗?
也有问过地方劳动局,他们是说如果协商不成,是可以到市政府申请调解或是大家有什么
相关经验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