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补教业最低服务年限及离职预告

楼主: milk4100 (回不去)   2022-09-10 04:16:16
补教业当行政导师
从去年10月份至今
今年7月份有签
一份 最低服务年限一年才能离职
一份 离职需提前三个月前告知
违反以上两个都是各付出一个月薪资为罚款
公司薪资没有问题 也有提供加班费
但工作内容跟当初面试时候不太一致
原先只需要带一个年级的班
但主任不想另外聘人
等于我一个人要负责两个年级
这不是最大的问题
这一年内最大的执行长(也是老师)
每次来我们分校上课时 都会对学生 老师 包含我
羞辱 言语人身攻击 我们并没有做错事
单纯他个人心情不好
长期下来 职场言语暴力已经忍无可忍
查了劳基法
https://i.imgur.com/HP4loB4.jpg
公司没有提供公司外的职业培训和费用
也没有补偿金
对于我签署的第一项契约 是否已经无效
所以没必要待到下一个一年结束才能离职吗
又劳基法规定工作满一年提离职预告是20天前
那我签署的第二项契约 也违法 无效
只需要提前20天提出吗
家人说光是长期职场言语暴力
对精神身心的创伤
就已经可以完全无视这些契约
因为已经危害劳工权益
请问是这样吗
谢谢各位回复
作者: loser113 (洨大鲁蛇ㄍ)   2022-09-10 05:49:00
先离再说 大不了赔一个月而已基本上公司也不太会无聊跟你打这官司\言语暴力没有录音证据 你在法律上也很难站住脚如果资方先违约 那当然你也没有义务履约你真的很不想赔 就厚脸皮耍废 让他们资遣你也行
作者: tzjtpdrumb (~.~)   2022-09-10 07:36:00
为什么不录音蒐证帮自己赚个年终呢
作者: h4g4u3y7   2022-09-10 13:59:00
你可以确定一下劳基法有写未满20天离职会罚劳工吗
作者: j0958322080 (Tidus)   2022-09-10 18:27:00
跟他说那一个月上劳工局谈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22-09-10 19:11:00
直接找劳工局,那些约定根本没用
作者: cccclair   2022-09-11 16:05:00
约定劳工比劳基法更长的预告期间,无效,依据行政院劳工委员会88年2月19日台(88)劳资二字第006099号函最低服务年限,无培训无赔偿,未来他来请求可以不付,上法院他也站不住脚。不要被他唬就付给他,他擅自从工资扣也违法可申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