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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扣薪最常见五种状况 忘刷卡排名第1
2022/05/28 11:09
〔记者李靓慧/台北报导〕没参加老板家人的丧礼居然被扣薪水?劳资争议中最常发生的就
是“工资给付”争议,劳动部统整最常接到劳工申诉的五大工资给付争议,被扣薪水的原因
五花八门,其中最常见的是“忘记打卡”,劳动部提醒,雇主若违反法令任意扣薪,经劳工
检具事证申诉,查证属实依法可处2万元以上,最高100万元以下的罚锾。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副司长王金蓉指出,《劳动基准法》第22条第2项明定,工资
应全额直接给付劳工,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工资被任意扣减,但实务上经常发生雇主因不清楚
相关规定,以各种理由扣减劳工工资。劳动部统整最常见的五大类型争议,第一类就是民众
最常询问的“上班忘记打(刷)卡」。
王金蓉解释,根据《劳动基准法》第30条第5项规定,记录劳工的出勤纪录,其实是雇主的
义务,实务上为了完成相关纪录,会以签到簿、打卡刷卡等作法来完成,但按照法令规定,
只要劳工有出勤提供劳务,雇主就要给付工资,不能单纯以劳工“未刷卡”的理由,就扣发
劳工的工资。
第二,经常有民众发现,在收到薪资单后发现因为不符合公司内部规定而被“罚钱”,最常
见的就是百货服务业的“神秘客”制度,因劳工的分数未达标遭扣薪;也有餐饮业员工的送
餐流程未符合规定,直接被以该道餐点的价位扣款;甚至有老板家人往生,要求员工参加其
家人丧礼,没有参加的就被扣薪。
王金蓉表示,劳工都会与雇主约定工作内容,虽然部分劳工的确属“行政职”,平常就需帮
老板跑腿,但如果是上班时间内的工作可能没有问题,但若不是双方约定的工作,但劳工仍
有履行他原本该做的工作,雇主还是应该给付薪资,不能以“扣薪”作为惩处的手段。
第三类则是雇主片面调降工资调降,部分雇主片面以“业绩不好”等理由,“未经协商就减
薪”、“片面取消薪资中的津贴项目”,也有雇主“擅自提高拿到业绩奖金的门槛”。王金
蓉解释,根据“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规定,劳雇双方在工资的议定、调整等事项,都需经
过劳资协商,双方同意后才能调降。
第四类则是在劳工离职后,公司因“交接手续没有完成”、“没做满1个月不给薪”等理由
扣发劳工工资,或拖延未当下结清、迟迟未给付工资,甚至要求劳工“回公司领现”才发放
工资。
劳动部提醒,雇主应在劳工离职时结清工资,并按约定的发放方式给付劳工,最迟也应在原
约定的工资给付日全额给付,才不会违反《劳动基准法》规定。
第五类常发生在社福机构及团体,要求劳工“回捐”薪资,以捐款的名义每个月从工资中扣
除一定金额。劳动部强调,劳雇双方不得约定事前抛弃工资请求的权利,此类“不乐之捐”
已违反《劳动基准法》的规定,雇主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