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三年,截至5/2前特休还有10天。
1/7带着桌历找主管谈离职,做到2/7,主管当场同意。
1/20上2/7特休假单,今天被主管约谈。提到实际上班日只到1月底,为何不改压年前或是撤掉特休。
目前不打算更改离职日,正在纠结2/7到底要不要撤掉特休去上班?
回家路上越想越疑惑,2/7请了特休比起去上班,以公司的立场来看不是更好一点吗?
交接已经进行一半,年后到公司也是当个薪水小偷,特休还可以捡回一天换钱,让我请假以公司立场来看不是更好一点?
求教各位前辈,这样的状况大家会为了不结怨提前离职吗?还是会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