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私校工作契约是否符合劳基法

楼主: deathwomen (贱盘小妹)   2021-11-12 08:54:15
※ 引述《a5365389 (Alex)》之铭言:
我直接跟你说答案
https://www.mol.gov.tw/service/19851/19852/19858/14610/
Q:如学校编制外行政人员采一年一聘,续聘标准依考核而定,该契约性质为何?
A:查适用劳动基准法之事业单位,依该法第9条规定,劳工所从事之工作如属有继续性工
作,应为不定期劳动契约,爰学校编制外行政人员所从事之工作如为学校内行政事务工作
(例如送公文、接电话等),属继续性工作,劳雇双方即使有约定一年之起讫期间,该约定
无效,仍视为不定期劳动契约。
简单地说,他可以因为财源缩减,导致业务缩减,然后开除你
可以,付遣散费就行。
所以基本上你在劳基法的权利,跟一般员工一样。
推文里有人不了解约聘的意思,约聘是指真的是短期的工作,
例如我有个计画,只需要做一年,计画结束我就交成果,底下的助理就解散。
这才是请约聘助理。
很多私校的,都是假约聘,实际上就是做一般行政工作。
然后大部分私校都会说这些助理不可以走正式员工的升等制度。
他们硬要在制度里拆成不平等制度,有无违法我不知道
你也不用管,总之他们要符合劳基法。
如果辞退你,就要付遣散费,切记。
然后现在私校都要开劳资会议,你可以问一下你们的劳方代表是谁。
他这个合约基本上是违法的,可以透过劳资会议向学校提出改进
而且就算你第一年签约了,第二年也不用再签,因为已经是从约聘变成长期聘用了
至于其他乡民劝你快走,我也是这么觉得,这种工作只能当跳板,
通常私校行政会比业界轻松一点,还有寒暑假,赶快趁机多学一点东西
作者: a5365389 (Alex)   2021-11-12 10:13:00
没错 我是这个意思 说是专案人员 但其实根本没有任何专案 就是在办公室和正式职员作完全一样的工作 我才会问这样吃豆腐的条约是不是有违法
楼主: deathwomen (贱盘小妹)   2021-11-12 10:47:00
第一年没违法 第二年才不行
作者: ydi (生活多一点欢乐)   2021-11-12 11:51:00
现在学校行政都先约聘,表现好依规定再转正,妳也现在也不用考虑有没有违法,等真的遇到的时候,违反劳基法的都是无效条款
作者: lexis (呼呼)   2021-11-12 13:07:00
违法了啦,有继续性工作不得为定期契约;且即便真的一年契约,有核备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