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年底要生产,12/6开始请产假,也向公司提出后续会请育婴假6个月,我清楚知道育婴
留停,在职年资是会暂时停止计算,相对也影响日后特休给予的算法及天数!
但近日公司除了拿相关申请育婴留停的文件给我填写外,还多了ㄧ张切结书?
https://i.imgur.com/0OXFnD2.jpg
让我很疑惑,因为第一次请育婴留停
所以不清楚公司这样子提出是合理的吗?
补充:
公司的特休算法用历年制按比例给予
我在109.9.17到职至今年110.9.17也到职ㄧ年
在今年公司给我5天特休
(其中3天是到职半年的3天,2天是到职ㄧ年按比例先给我2天)
所以等于我还有5天特休是尚未休的
只是在于我明年是育婴留停期间(2022.2~2022.8)
所以不是很能理解为何我复职(预计2022.8月复职)如果要使用特休却不能使用?而还要
等6个月后才能使用特休...
有人可以帮我解答吗?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