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加班费可追溯5年 最好有书面纪录

楼主: orz44444 (新台币没有国际信用!!!!)   2020-11-03 10:19:25
https://udn.com/news/story/7269/4983812
2020-11-03 00:41 联合报 / 记者赵宥宁/台北报导
如果不是采变形工时者,劳工每日正常工时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40
小时,若有延长工时,就算是加班。担任劳动调解员的律师詹杰翔提醒,“民法”规定加
班费可追溯离职日前5年,但要能成功争取加班费,劳工得提出有力证据。
詹杰翔说,包含上、下班出勤纪录、电子邮件、社群通讯都可拿来佐证,最好能保留书面
纪录,避免口头承诺;但劳工也要注意,若是有组织、规模的公司,可能涉有加班规定,
比如劳工要登录加班系统,或是要有主管同意信,若这些规范有写入劳动契约条文,劳工
也签名同意,劳工就可能会输。
詹杰翔提到,若劳工要举证加班事实,上班期间可录影存证,劳工也要有拍打卡纪录的习
惯;若遇劳资争议,原则上会从宽认定劳工主张内容,除非资方提反证。
“别觉得不好意思,就不敢申请加班”,詹杰翔说,面对加班,原则上是给加班费,劳工
也可选择补休。
北市劳动局表示,劳资双方若遇争议,可向劳动局申请调解,劳动局会通知劳资双方开会
时间地点,并由第三方进行调解。若调解成立,双方之一有人不履行义务时,得向该管法
院声请裁定强制执行。
作者: db (拉嘉洛)   2020-11-04 11:04:00
记载员工出勤是公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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