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法第5条第1项规定,雇主对于求职者或现任员工,不可以“种族、阶级、语言、
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碍
、星座、血型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而有歧视。其中,“性别”、“年龄”等与生俱来、
无法改变的特质,是禁止就业歧视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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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开始新工作
但是后来主管找我决定做到前几天
要资遣我就是
但是资遣原因居然和就业服务法第五条内容相关
是哪一项在此不便说,总之有就是了
也就代表这间公司已经涉及就业歧视
目前有两种状况:
第一种朋友说:
已经和身为律师朋友谈话
这位律师建议提出检举!
第二种朋友说:
公司有公司的考量
不是大家都要配合你
况且人家也给了你工作薪水及资遣
别检举了,同业很小,检举了你被黑掉.....
找下一个工作吧,打起精神来
现在有这两种状况,有人叫我吞,有人叫我检举。检举了会被黑掉吗?
大家觉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