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提到“公家机关不但会遵守劳基法,很多待遇还优于劳基法。”
我当初也这么认为但后来进到这个公部门当临时人员,才觉得扯,超不被尊重的,临时人
员都是投劳保,而我这缺不是重要位置根本没编加班费意思是准时下班不用加班,加班也
只有补休,但最近疫情关系,主管要我假日要来加班,想说因为疫情关系中央有新增编列
加班费,我还期待我加班卖口罩有钱赚,结果我根本没在名单内,然后几乎每个礼拜六或
日都加班是怎样?连清明节国定假日也排 ,依劳基法我国定假日加班费可以领加倍耶 ,
重点是我有反应给主管,说我有两个年幼小孩想假日多陪小孩(我当初应征这工作也是因
为六日不用加班,薪水底顾得到家庭就好),而且我加班没有加班费,这样不是违反劳基
法吗?结果他说不这样排其他同事会有意见,我听到超不爽,你们都公职护士薪水四五万
多,跟我这临时人员计较工作?然后我加班补休一堆,要休假还要被念,还说尽量休半天
,真的是有福利都你们,要忙的就要求一起轮,还讲说临时人员要知道自己身份,跩屁阿
,像这种不是透过初等或高普考,是靠关系靠背景就能当公务员的,我真的无法理解耶..
...还不知足只会凹别人,真的很狗眼看人低,超想检举的,但官官相护看来也没用只能
自己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