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农历春节七天假眉角多 劳工别忘了自己权益

楼主: orz44444 (新台币没有国际信用!!!!)   2020-01-17 18:52:20
https://udn.com/news/story/7269/4293709
2020-01-17 14:40 经济日报 记者陈素玲/即时报导
下周就是农历春节了,劳动部今天表示,农历除夕到大年初三都是国定假日,雇主应该依
劳基法给假给薪,如果其中逢劳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必须择日补假;如果雇主征得劳工同
意,在国定假日补假的日子工作,则必须给付加倍发给工资。
劳动部表示,今年农历春节七天假期,既有国定假日逢休息日、例假日,又有提早小年夜
放假,然后于年过周六补班,因此情况较为复杂,即使是一般周一到周五为工作日的常态
班表,也有许多眉角。
劳动部举例,如果是周一到周五为工作日、周六是休息日、周日是例假的企业,今年1月
25日及26日(农历初一、初二)刚好遇到休息日与例假,根据劳基法施行细则,应该择日
补假。很多企业因此在1月28日及29日(农历初四、初五)补假,形成六天春节连假。
因为初四、初五是国定假日补假,因此当天性质就是国定假日,劳工如于1月28日及29日
(初四及初五)出勤者,雇主都应加倍发给工资。至于如果是在1月25日(初一)出勤者
,因为当天原本是休息日,雇主如果要求劳工当天上班,必须给付休息日加班费,而非一
般日的加班费标准。
今年因为政府机关为了让大家可以春节有七天假,从1月23日小年夜就开始放假,然后规
画于2月15日补上班,劳动部表示,民间企业如果比照政府行政机关调整为七天春节连假
,可以根据“8周弹性工时”规定,在经工会同意,或无工会经劳资会议同意后,将原本2
月15日的休息日与1月23日的工作日调整互换。但调整之后,1月23日就变成休息日,如果
雇主请劳工于1月23日工作,则必须给付休息日加班费。
至于1月26日若属例假日,则除非有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否则不能要求劳工出勤。
劳动部呼吁,雇主应该根据上述原则安排及挪移今年春节期间出勤及工资,如有违反相关
规定,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就近向当地劳工主管机关劳工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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