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面试两家公司,先拿到A公司的offer,但因为对B公司的职缺比较有兴趣,
故期待B公司的第二次面试,之后也蛮顺利拿到B公司offer,同时也婉拒了A公司,
以为终于能放下心里的大石去上班,在报到前一日公司HR打来说看到我的健检报告某项不
合B公司要求,
因此要我延后报到,等之后医师判定,就在今天等到B公司打电话来说确认不录取,
公司仅表示抱歉,我一整个委屈,要进B公司最后也没进成,还落地待业时间更加拉长,
以及向政府申请的补助,也因时效性
关系可能也没有了。
请问我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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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不合格的部分,因为在健检前有先询问HR,是否造成我不录用,因为我是不在生产单
位,比较没影响,我才安心去做健检,结果事后offer被婊,一整个觉得自己很吃亏。
(公司纸本offer 发了,但上面没签公司章,自己慌恐这在诉讼上也对自己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