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也有来发文的一天 呜呜
当初应征这家不到20人的小公司的业务职缺 前三个月试用期保底30000
11/4到职第一天
12/4因人手不足转调至其他部门协助
12/30老板约谈我 说了一些我让他不满意的地方 其实当下超级难过 明明有努力 却被他
说的一文不值 虽然自己也有不够好的地方 但感受好差呀 老板也明说我不适合这里
总之那天最后结果 老板让我降薪为27000再转另一个部门当助理 试用10天到1/9表现再不
好就直接拜拜
而到现在我还不知道我的去留.....
想请问 以上情形是合法合理的吗?
照法律就算试用期也算资遣 会有非自愿离职证明和资遣费吧?
谢谢大家~
作者:
Nodens (Mr. Hyde)
2020-01-08 02:51:00履历开始更新找工作吧 ,资遣费也不会太多,小公司或营运状况不佳的公司对新人容忍度很低,,一有犯错或缺失可能就要你回家吃自己了,没意外这种公司新人流动率很高,觉得不耐操就再面试下一位新人 ,别对自己的能力太灰心丧志,加油!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为妙)
2020-01-08 06:00:00降薪跟转调部门你都可以不接受,要求他资遣你
作者:
sugar327 (ç†æƒ³äººç”Ÿ)
2020-01-08 07:12:00主要是非自愿离职证明
到职不到三个月其实资遣费也没多少,硬起来公司不会原薪水保留,而是直接要妳走人
作者:
waakye (明天的太阳)
2020-01-08 09:04:00帮你算了 资遣费2750元
作者:
dong531 (猫王)
2020-01-08 10:00:00看合约,有的是先签3个月的合约称作试用期,没通过就是不续聘,通过后才签正式的聘雇合约
有签定期,期满就不算吧。至于试用期,没规定不代表没有。
楼上,业者敢触法?什么叫没规定代表没有!劳工局关心你
作者: littlebethy (蜜乌龙) 2020-01-08 12:57:00
公司有个大姐也说自己有努力但我看来根本嘴炮提出让你改的地方能改就改、真的不行就换公司
作者:
erty (宝贝,再见。)
2020-01-08 13:05:00kiss377你不知道不代表触法,劳基法没有规定,但是公司可以跟员工约定一切取决于发文者入职签了什么文件,有没有额外的约定。若没有特别条款,当公司要减你薪水的时候就已经可以不同意并在一个月内请他资遣你
作者:
erty (宝贝,再见。)
2020-01-08 17:19:00上面那篇没讲到定期契约的可能。
楼主: imaluckygirl (girl) 2020-01-08 19:44:00
到职时有签一份聘用书 但根据我找的资料 若签的任何资料有抵触法律 都是不成立的
劳基法没有试用期的规定,也没有禁止试用期间,请问,没明定没禁止,要如何触法?上面也有说了,关键在双方签定的契约内容。当然,要因此告到劳工局,那又是另外一件事。
楼主: imaluckygirl (girl) 2020-01-08 23:04:00
抱歉 我这边说的触法是指 明明公司资遣你 但在签订的合约内有要求员工签自愿离职书 或不给资遣费 像这种抵触法律的合约
作者: owo99 (洋洋) 2020-01-09 01:47:00
劳基法上面说只要是正职员工不管到职几日都算资遣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20-01-09 10:50:00可以拿上面这条文去告公司
作者:
x2020 (小张不是阿呆呆)
2020-01-10 09:02:00国营事业都带头半年试用期了,民企3个月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作者:
sirloin (Sir. Loin)
2020-01-10 23:58:00大公司也没多有保障录取通知还明写试用期三个月新人尾牙还要跳舞给董事长看哈哈笑死
劳基法并没有限制“试用期”,只是试用期员工的相关权益要跟正职员工一样,所以资遣要照法规流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