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份工作33K补习班
面试时老板(美国人)说33K是全薪 劳健保另外保不会从薪水里扣
上班第一天(周一)就给资料 请柜台帮忙保劳健保
柜台那周虽然特休但每天还是过来坐在位置上闲聊
所以第三天时就提醒一下说有帮忙保吗? 她说有
到了下周一只有我早班 要带学生坐公共汽车上体能课
而她没班却提早出现
跟我说要先帮孩子付公共汽车钱
既然已经谈到公事了 所以我就顺便拿给他上周五的捷运收据单
(校外教学先垫的款项)
柜台:老师,干嘛现在拿给我请款? 现在不是我的上班时间
我:...........可是你不是坐在位置上跟我说等一下要付公共汽车钱?
柜台:是,但上周五的请款单不应该【现在】给我,因为【现在】不是我的上班时间
我:喔,那你有帮我保劳健保吗?
柜台:老师,我上周不是回答你有保了吗? 干嘛问第二次?
我:我怎么知道? 谁知道你会不会说因为特休所以不是你上班时间
所以没帮我保? 做人有必要这样子吗?
柜台:(厚气气气气气)
然后带孩子回来后,柜台已经跟老外老板靠杯完就解雇我了
(领了含假日共九天的工资)
之后用自然人凭证查,果然没有保
所以再回去补习班问
因为我知道劳保不能回朔,所以绝对是他们的错
谁知道一到
老外老板突然跳针说他们其实可以不用保劳健
并且报警+柜台还问警察说如果他再来可以用哪种法律抓他?
警察说那不然去劳保局调解
结果到了劳保局,果然被志工打脸
志工说现在变成他们的和解方案都得经过我同意才不会上法院
柜台这时才终于承认第一时刻其实没帮我保劳健保
(那前面是在跩三小还报警? 还敢问要用哪条法抓我?)
于是调解会的公文就来了
上面写本周四要讨论对劳保 劳退 资遣费的和解会议
老外老板当天应该会以有课为由装死不出席 给柜台出面
但我要他给我为了报警一事当面致歉 才肯谈和解
毕竟全都我对阿
所以请问
1.后天老板若真的没来,可拒绝当天和解并说明自己的和解条件吗?
2.撇开这些,劳保 劳退 资遣费可拿到的金钱最大值是?
附带一提,绝对不是国父纪念馆对面2楼的MIT增兰安亲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