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rz44444 (新台币没有国际信用!!!!)
2019-10-11 15:11:52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097266
2019-10-10 12:46 经济日报 记者陈素玲/台北即时报导
劳动部表示,由于受雇医师已纳劳基法,公立医疗院所及雇用员工5人以上且经依法设立
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登记的私立医疗院所,即为劳工保险及就业保险强制投保单位,应
依规定为所雇用之住院医师等员工申报参加劳工保险及就业保险。
至于已办理法人登记私立医疗院所如雇用员工未满5人,或非以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登记
之私立医疗院所,劳动部表示,上述单位虽非属劳工保险强制投保单位,但为保障员工职
业安全,仍得以自愿投保方式为所雇用之住院医师等员工申报参加劳工保险。
上开属自愿投保单位之私立医疗院所,如不愿参加劳工保险,则应为符合《就业保险法》
规定之住院医师等员工申报参加就业保险。如未依规定办理,除了核处应负担保险费10倍
罚锾外,雇主还要赔偿员工发生保险事故所受之损失。
劳保局呼吁,原仅参加就业保险之私立医疗院所,可向劳保局办理转为劳工保险投保单位
,不仅可增加员工在遇有生育、老年、伤病、医疗、失能及死亡等保险事故时之保障,并
可分散雇主职灾补偿风险。已成立劳保投保单位之私立医疗院所,应为所雇用之全体员工
办理参加劳工保险,不得选择性办理,以保障所有员工之劳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