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前几天有上来问关于资遣的问题。
第二次去谈以后,主管的回复跟上次相同
最后我说“那就请劳工局调解,谢谢。”
主管“OK”
但没多久人就来店里,7/30直接排八月班给我。
但完全没事先让我划休假。
我说我八月有其他规划,主管问什么规划?我回私人安排,她就说反正我就排,妳要来上班
随时欢迎妳,妳不来就是妳的问题。
于是我当天下班就请劳工局的先生帮我送调解单出去。
但越想越不对劲,这样不就代表离调解开会这段期间,我还是得去上班吗?
我就选择以资方违反劳基法这条来终止契约
但这要寄存证信函
只是寄了之后可能会收到一些骚扰之类的
劳工局的也说了要我多想一下
想请问各位的意见,我该
1.寄存证信函终止契约
2.自愿离职
同时也想请教有选择存证信函的前辈的经验
谢谢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