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立院三读 企业禁转挂派遣劳工 违者最高罚

楼主: Lumia830 (成语荞)   2019-07-11 18:59:50
※ 引述《cuttleufish ()》之铭言:
: 立院三读 企业禁转挂派遣劳工 违者最高罚45万
: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9/3833174
: 2019-05-24 23:59联合报 记者蔡晋宇/台北报导
: 立法院会昨天三读修正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禁止企业将面试录取的劳工“转挂”至派遣
: 公司,违者最高可处新台币四十五万元罚锾。另外也明定,要派单位应连带负职灾派遣劳
: 工的补偿与赔偿责任。
: 在此次修法之前,常有想规避雇主法定责任的企业,会假性面试劳工,在面试录取后也在
: 该企业上班并听从其指挥监督,但该企业却将劳工转挂在派遣事业单位,让派遣事业单位
: 成为员工的“假雇主”;当劳工权益受损时,就会出现企业及派遣公司都以“不是雇主”
: 为由,不愿意负担相关责任。
: 立法院昨天三读修正劳基法部分条文,禁止要派单位为规避雇主责任,将已面试通过劳工
: 转挂于派遣事业单位后,再派遣到要派单位工作。此次修改条文中明定,要派单位不得于
: 派遣事业单位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契约前,有面试该派遣劳工或其他指定特定派遣劳工的
: 行为,且当要派单位有转挂情事时,派遣劳工可以在九十天内向要派单位表达、提出订定
: 劳工契约的意思表示。
: 另外,为避免派遣劳工发生职业灾害时,要派单位因有派遣事业单位负起雇主职业灾害补
: 偿责任,而轻忽或不重视派遣劳工的职业安全,三读条文规定,要派单位对于发生职业灾
: 害的派遣劳工,应与派遣事业单位连带负职业灾害补偿及赔偿责任。
: 参与此次修法过程的民进党立委刘建国表示,过去派遣工比较容易被法律保障所忽略,继
: 派遣劳工的工资获得法律保障后,这次持续推动“派遣劳工权益保障2.0”,将“职灾补
: 偿及赔偿责任”入法保障,修法强调派遣及要派单位有共同责任,“不变的是落实尊严劳
: 动的决心”。
为什么政府委外的厂商,特别是外商都会把劳健保转挂在派遣公司上?
我最近应征上的一个缺,是交通部机关委外某德国外商(专案合作)
但是我现在才发现,我的劳健保是挂在怡X人力公司,而不是某德国外商(含劳健保月薪28K)
请问:
若求职录取的职位是派遣劳工,发现要派公司有面试或指定行为,记得在提供劳务给要派公
司后90日寄出律师函或存证信函给要派公司,要求协商订定劳动契约,由要派公司直接雇用
,脱离派遣劳工地位,成为要派公司的正职员工。
这是不是代表我必须要求某德国外商协商订定劳动契约呢??
虽然我新工作是在政府机关,偶尔要回去某德国外商的公司帮忙一些事情,但是薪资跟劳健保却是怡X人力公司负责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19-07-11 19:28:00
意思是以后不会有派遣公司或派遣工了吗?这些名词要走入历史了吗?
作者: hanklau (CS菜鸟小飞猪)   2019-07-12 00:46:00
如果你当初面试的是德商,你确实可以要求专政*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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