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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9 18:47 联合报 记者叶冠妤╱即时报导
为鼓励劳工筹组工会,劳动部即日起提供奖励金,新成立工会最高可获10万元,若成立2
年内会员数达可加入工会人数的半数,还可再获10万元奖励金,连带辅导工会成立的劳工
团体、其他工会都最高可获5万元。
劳动部表示,劳工筹组工会初期,相关会务运作不足,导致难招收会员或无法维持会务正
常运作,为了营造更有利工会组织运作环境,劳动部在3月12日订定发布“劳动部奖励工
会成立要点”,提供108年(含以后)新成立工会最高10万元的奖励金。
不过,为避免奖励工会成立措施造成既有工会会员另组工会,造成工会力量分散,劳动部
表示,新成立工会的连署发起人,除要求应为受雇劳工外,另应符合“未具有其他工会会
员身分”及“所属事业单位未成立企业工会”的条件。
劳动部强调,这次公告的奖励要点,除在工会成立之初给予10万元奖励金外,工会成立起
2年内,如有组织范围内可加入工会人数之半数以上加入时,可再向劳动部申请10万元奖
励金。
此外,由于过去劳工筹组工会到成立过程,常会有相关劳工团体或其他工会以“母鸡带小
鸡”的方式从旁协助,因此,奖励措施也会提供工会、劳工团体最高5万元奖励金,希望
促使工会或劳团致力辅导更多工会成立,发挥劳工集体力量。
“劳动部奖励工会成立要点”可于劳动部“便民服务(捐补助专区)”(www.mol.gov.tw)
下载相关申请表格,或电询劳动部承办窗口02-8590-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