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台中某物业工作,未满三个月,昨天跟另一个同事一起提离职,表明做到10月底
副理一开始请我们写离职单,却没有压离职日期
我跟另一位同事又一起去找副理谈了一次,说我们两个想要做到10/31
副理给我们写,却又补了一句还是看公司那边
我们都有录音
跟副理呈报完还要跟另一位人资说
怕他们两边说我们讲的不一样,所以我再跟人次传line给人资
内容如下
我: 我跟xx都想做到10/31,我们两个今天都有跟副理告知
人资: 好喔
人资: 你的话有找到人会提前让你走去准备面试
我: 没关系,我这边还是想到做到月底,10/31,谢谢你喔
结果被她已读
因为我们两个同时提离职,但人资那边说法感觉是另一个人会做到10/31
我这边则是新人来就叫我走
以一天900 x 工作天数,还要扣掉制服费,我觉得超不划算
她有读讯息但是没有回我
而且听说新人明天会来上班
觉得很怪……
如果明天新人来叫我提早走,是不是算解顾我? 非自愿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