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Po文,没想到是分享这么煎熬的事情…
我今年8月自高雄某百货专柜撤柜离职,因为前公司高薪低报、劳基法完全没看在眼里,
每个月工时221小时仅给60元加班费,资遣费也乱算,所以决心向劳工局申诉,结果公司
不付薪资就算了,反而对我们提起民事诉讼,要赔偿盘差跟污损110万
因为这期间翻阅网络上所有文章,但近期的文章真的很少,所以Po上我的经验,希望可以
帮助到任何遇到类似状况的人
撤柜前,老板自己点完包包的明细之后说ok,然后吩咐我跟另一个配班打包,东西他们自
己开车载回去,期间没签名还是什么的,反正他叫我们打卡下班就算交接完成了。
然后8/4我就跟配班一起提申诉,我们两人加班费资遣费五月薪奖合计约30万,第一
次调节会定在8/12
8/8就收到公司的存证信函说我们库存少好几个商品,要跟我们提告业务侵占并附带民事
求偿110万
当下我的表情是?_?
因为我并没有拿他的东西还是怎样,所以没理会
结果就收到前公司存证信函连环寄
8/10又一张 8/11在一张 8/15………收到我妈听到邮差按铃都会怕
直到月底我们总共开了3次劳资调节会,资方就是不付薪资,一直说我们有盘差什么的,
无中生有的事情一直拿出来讲
到这边真心觉得劳工局超级没用浪费时间,资方承认他们少付薪资,但就是不付钱,但劳
工局也是用调节不成立做结论,叫我们自己上法庭要钱
然后啊 我们就提出民事诉讼,公司也跟着祭出了一张民事损害赔偿给我们,就是我们放
一个屁他就跟着要一坨拉屎这样
公司告我们的民事简易庭21号要开庭,虽然坦荡荡但心里还是惊惊QQ
有申请法扶但是资格不过,不知道各位大大有没有什么能建议的
开完庭之后会在把过程PO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