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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昨天说的,劳基法比的不是谁比较熟法条,我们要专注的是解决问题与协商机制,所
以以后的文章里面都会有类似的观念在里面,我们真的可以死守法条与现有机制,但我更
期望各位可以跳出框架来解决问题,待遇低、劳动环境烂…这已不是新闻了,不过还是提
醒各位,别只是用法律的逻辑来点出‘谁要负责’或‘谁很可怜’,我们要的是运用方法
来解决问题,这也是我写三年文章的坚持喔,一起加油吧!
一、可不可以代打卡,这根本还不是一个法律面的问题:
如果有人跟我说代打卡是一种造假的行为,我一定会先拿体温计给这发问的朋友,因为脑
袋真的是烧坏掉了,所谓的违法,一定要有‘法源依据’才行,所以我在检查客户公司的
文件时,针对打卡的合法性,我会回归到工作规则中的出勤规定中,因为除非公司与员工
有明确的协议出‘禁止代打卡’条款,否则以此案来说,法院在询问公司是否有类似的规
定时,企业说没有,而劳工则是落入一个败诉的结局,这也就是我要提醒各位的是,代打
卡行为是否违法,是要看有无相关的规定!
二、借用一下劳工请假规则第10条的规定:
劳工请假规则第10条
这是劳工请假规则第10条的规定,我借用这规定的原因在于请假可以委托他人,那为什么
打卡不可委托他人呢?只要有明确的程序,其实这并不是一个不好的规定啊?还是回归昨
天文章的重点,法律规定是拿来做为弹性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法,绝非是彼此攻防的手段
,所以各位想一想,是否禁止代打卡的规定有时会造成各位的困扰呢?如果是…干嘛不用
别的机制来协商?
三、蒐证的几个标准与各位分享:
接下来如果公司有明确的禁止代打卡规定,但老板还是白目的‘乐意帮忙打下班卡’的话
,我常说要蒐证对吧?我今天来分享几个蒐证的方式,但先讲,什么叫蒐证?那就是要秘
密的进行,太多的劳工都是在跟公司翻脸后才蒐证,这打草惊蛇不说,人家早就做好防护
,你再生气也是没有用的,所以蒐证方法请看!
. 明确的时间、地点、照片、影片
. 明确的文字内容、以及公司端的回复
. 明确且连续的时间轴
我通常都会用Line来做蒐证,因为非常的即时,而且可以获得对方的回复,这就是一个铁
证,传统的拍照方式我个人觉得不够,我上述的方式是复合式的,也就是要有明确的时间
、地点、内容、对方的回复,这才是一个完美的蒐证,我举一个用Line蒐证的例子:
协理好,我现在在公司做好文件,这是您交办的工作,所以想先请您过目(请看附件),有
任何要修改的地方,请您再给我回复,而我也同步将文件寄至您的信箱,因为时间也晚了
,所以我想先行下班,不过我电脑都会带着,您有任何的问题,我都可以马上进行修改,
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您,协理晚安!
各位看看上述的文字,是否有包含我前面说的要件,蒐证要仔细,更要于无形,用工作的
报告来达到目的,希望各位可以学习一下!
四、避免此类问题最好的做法为何:
我个人认为传统式的打卡钟已经是不合宜的一种方式,可操作的空间太多,以此案例来说
,财务部门的经理因为要算薪资,所以会去催员工要记得打卡,而有些员工就是忘了打,
她不得已才帮忙打卡,这一没有公司规定、二又没有员工出面制止,这怎么可以算是公司
伪造出勤纪录呢?所以我会建议各位直接用ERP系统来打卡,最一目了然,只要将资安的
规范及机制处理好,基本上不会有类似的问题出现。
结语:
这案子是员工离职后才提出告诉,官司进行了大半年,员工没有胜诉不说,因为要跑法院
,搞的现在只能打零工,这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我已劝这位网友先行找下一份工作
,因为他的蒐证应该是没有很齐全,这种案子每天都在上演,所以请各位看倌看看今天的
文章,不要什么事就先拿法律出来论断对错,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学起其实是重要且实在的
事,与各位分享今天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