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才到某个学会开始上班
到了今天下午六点半因为配合等人资来讨论
临时加班到六点半 刚好人资来才开始讨论
意思是我目前征的这个职位是必须要有乙级职业安全这种证照
才可以录用人的 否则没证照是依法规定不能用人
劳工局会不定期派人稽查
变成说当初在打工趣看到的时候
根本没看到 而且有些资料跟上面说的又不一样
现在人资的意思是
提早离职 但可以额外领10天的薪资
不然就是等评鉴期间完后结束(额外领的部分好像就没有)
这种情况 录取时没有搞清楚状况录用而发生这种事情
可以请求资遣吗?(有打1955是说可以请求的)
(虽然 当时网页写中午不休息 结果中午还不是得照样工作
有学员报名 签到等等 用叫便当方式随便打发 根本疑似有规避加班费的情况
正职的状况是 周休二日 25K 有乙级证照+5000...其他公司薪水都比他多太多
人资就酸你 准时打卡 中午去睡觉等等...变成准时下班吃饭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