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台湾需要社会保险劳务士

楼主: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16 22:16:30
日本的社会保险劳务士,
除了可以为劳工制作基于劳动相关法令或社会保障相关法令的文件(代书)
也可以提供企业在经营上的劳务管理或社会保险等相关洽询或指导
台湾没有这种技术士
在就业指导方面,有就服乙级
在职安方而有乙安、甲安、甲卫、工矿技师、工安技师
但就是没有针对劳动条件的社保士,以至于台湾劳工自己的劳动意识很低
劳动常识几乎为零,大部份的消息都只能道听途说
日本在1968年就颁布了社会保险劳务士法,台湾到现在2017年了
快半个世纪了,却依然不肯给劳工任何知识,也不让有知识的人去协助劳工
社保士可以提供劳工很多服务
提供劳动与社会保险相关手续业务
劳保局的服务台有部份功能,但很多服务员是义工或自己就是外包
对法令的认知不见得是正确的,可以提供劳工服务,但不一定能保障
劳务管理咨询指导业务
包含就业规则的制定及变更咨询,用工管理、人才培养等相关咨询,
人事、工资、劳动时间咨询,劳动监察咨询等方面
这些在台湾是最缺乏的,就像我上面说的,很多人连台湾是月薪和时间脱钩都不知
也很多人不会算加班费,不知道基准是什么
也不知道什么叫变形工时,不知道老板调整休假要劳资会议
这些对一般劳工最重要,但台湾现况是政府不愿意劳工有这种知识
争议解决程序代理业务
这个我觉得更重要,现在台湾劳工对自己的权益有问题,只能去找劳工局检举
或是要求调解,再不行就只能找律师去告公司
但公司有大把人力跟你玩,劳工没有那个时间,找律师又太贵
要调解?劳工自己不见得知道问题在那,调解人水准也不一定都有多高啦
有些连就保、劳保不能补保都不知道,或是动不动叫双方各退一步
退你妹啦..
连中国都有劳动关系管理师了,台湾还在叫你各退一步的屁...
有人私信我,说我说话太直很G8...
但我想说的事,社会对劳工就是那么G8
如果你想听拍拍,那你去找社工
如果你自己搞不清楚劳工的权益在那,那你被人弄只是刚好而已
看到劳动部长说,派遣保护法他不送立院
对他还有什么期待...
某党金主说,不要把资方妖魔化,剥削员工,
台湾劳资纠纷很少、根本没有过劳死,
如果劳工过劳是本来就有病,讲话要凭良心
不管别人怎么说,劳动部要出来为劳工发声一下吧
我们的劳动部:
前劳动部长林美珠也未承认台湾有过劳死
劳动部职安署指出:过劳不见得一定会死,我们不会说他是过劳,只是说他与工作有关
这就是劳动部的立场,各位知道什么叫过劳死吗?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24416/
过劳之认定需有“工作负荷过重”事实,认定要件包括:(1)异常的事件;(2)短期工作过
重;(3)长期工作过重。配合105年1月1日起,法定正常工时缩减为每周40小时,基于原指
引(职业促发脑血管及心脏疾病(外伤导致者除外)之认定参考指引,以下简称过劳认定参
考指引)系比照日本认定基准,并依原劳基法每2周工作时数不得超过84小时之规定订定,
爰修正将评估长期工作过重之加班时数调整与日本认定基准一致。
劳动部明明自己有订指引,结果部长还跟金主唱和,劳工自己有病...
工作负荷有三种标准如下:
1、长期工作过重:
(1)发病前1个月,加班超过100小时
(2)发病前2到6个月,月平均加班80小时
(3)发病前1到6个月,月平均加班超过45小时
2、短期工作过重:
(1)发病前1天工作时间过长
(2)前1周常态性工时过长
(3)工作型态与负荷造成精神紧张
3、异常事件:
(1)突发性极度紧张、惊吓、恐惧等
(2)对身体造成突发或难以预测的强烈负荷
(3)急遽且显著的环境变动
这些如果没有人跟劳工说,劳工会知道吗?
如果劳工死了,家属只会去吵,却不知道快点去扣住出勤卡
查下有没有加班超过100小时
100小时,如果一个人正常周休二日,是不可能100小时
因为100/22是4.5小时
但是如果有人只能月休六天或四天(服务业、餐饮)
又被加班,很容易超过
这样如果死了,就是职灾,家属还有终身保障可以领
(遗属年金给付,每一年发月投保薪资1.55%,如果同时有配偶、子女还可以加发50%)
以一个40岁的工程师工作15年投保到4万来说,每月可以领13950的终身俸
对家人来说不无小补啊
但如果不知道,就签个和解拿个200万就算了,未来怎么活?
希望台湾能快点有社保士,不然劳工就自己好好读书好了...
作者: plutohsu (上帝不会只开一扇门!)   2018-06-16 22:54:00
原来日本的社会保险劳务士是做这些工作的呀!我刚好有一个日本朋友是做这个的、
楼主: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16 22:56:00
简单说,社会保险劳务士是劳工的打手比律师便宜,劳工付点钱就可以完成很多复杂的申请在和雇主协商、和政府沟通都有人帮忙,而且是劳动专业人员,不会有那种什么不知道劳保不能补保的协调人...
作者: netpal486 (随风而逝的记忆...)   2018-06-17 01:01:00
说2017也太近了~2014职安法明订~就服也是近三年有的~现在要改不是短期可以做到的~ 况且日本的社保士...好像是在单一企业上班,属政府职位?(日剧有去摸索...
作者: plumbers007 (烟燻鲑鱼)   2018-06-17 01:09:00
台湾这行叫劳保黄牛不是吗?
作者: netpal486 (随风而逝的记忆...)   2018-06-17 01:09:00
我国在人员福祉上有人资就服~环境、身心理有职安...问题是劳工愿不愿在自己下班时间去了解呢?感谢楼上P大~帮我应证一堆人还留在旧思维里...
作者: moiki1205 (8哥)   2018-06-17 09:31:00
职安是站在工作者立场,执行法规规定雇主应该要做的事务,以维护工作者安全的。不是站在雇主立场。
作者: anticpjh (000)   2018-06-17 10:35:00
民进党根本惯老板同路人,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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