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rz44444 (新台币没有国际信用!!!!)
2018-05-01 16:22:08https://udn.com/news/story/7269/3117327
2018-05-01 14:27 联合报 记者刘明岩╱即时报导
今天是5月1日劳动节,彰化县政府劳工处说,依据劳动基准法第37条规定,“劳动节”为
国定假日,雇主若请劳工当日上班,依法应加倍发给工资;劳资双方若协商另择其他工作
日补休,补休日可由劳资双方协商议定。
劳工处表示,事业单位如经劳资双方事前协商同意,将劳动节调整至其他日休假,5月1日
当天就成为一般出勤日,员工当日出勤则没有工资加给问题;但是事业单位应事先公布调
整后的休假,避免争议。
劳工处指出,休假日为劳基法及其施行细则所保障的劳工权利,雇主若因业务需要,请劳
工于应放假日出勤工作,除应征得劳工同意外,在应放假日上班,或在协商后的补休日出
勤,工资应加倍发给。
此外,按日或按时计薪的部分工时劳工,虽工作态样不一,也同样适用劳基法休假规定。
凡适用劳动基准法之劳工,雇主应依法给假并给薪。
劳工处表示,由于各事业单位的营运方式有别,劳工出勤模式多元,工时制度个案上均有
差异,假日计算工资相关事宜,仍应依个别事实详予厘清。相关疑义可洽彰化县政府劳工
处劳动条件科咨询专线:(04)753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