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从未放过特休 于离职前想谈判

楼主: clover4 (缤纷糖果)   2018-04-16 01:00:56
有爬过文 但似乎有些问题无法从中获得答案
我在一家诊所工作 于101.7.31到职
直到现在老板娘从未有特休假期 年节加倍 都没有
就这样傻傻做到现在才发现原来特休是合理要求
由于结婚后要搬离 所以将在107.05.31离职
最近一直在找我该要求这几年多少特休才是合理
但因为全诊所都没有休过特休 所以也不知道该如何算
有些做二十年的也没有....
我目前计算方式
101/07/31 到职
102/08/01 7天(旧制)
103/08/01 7天(旧制)
104/08/01 10天(旧制)
105/08/01 10天(旧制)
106/08/01 15天(新制)
1.我想询问这些算法是不是合理
2.106/08/01~107/05/31 这十个月是否就无法要求同比例特休12.5天?
因为也不知道老板娘是怎么个计算方式 比较怕被占便宜
只想追回我应得的 谢谢大家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18-04-16 01:23:00
直接打给劳工局吧!这个弄到后面,势必要走上调解一途
作者: jianglun (小江)   2018-04-16 01:25:00
直接询问劳工局,别问乡民没有意义,并且请劳工局教你准备什么文件,站的住脚才吵的赢
作者: sylvia25856 (希草)   2018-04-16 02:38:00
我走过调节 我确定2是拿不到的调解委员说特休是以满年来计算但是我问了劳工局 劳工局又说可依照比例但是最终我还是没拿到 囧
作者: f0920009 (Fanny)   2018-04-16 03:34:00
其实如果有加入职业工会,可以请工会的人协助调解
作者: PTTcrazy (骗我不懂喔)   2018-04-16 06:57:00
诊所很赚还这样,告到底吧
作者: okokokya (不破大地)   2018-04-16 08:20:00
加油
作者: Citer   2018-04-16 23:57:00
谈离职前 可以试著录音 拿来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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