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新法终极班表曝光 30天竟可上班336小时
民进党政府推《劳基法》再修法,拟松绑每月加班工时上限、7休1例假可挪移等,引发外界质疑倾向资方。日前立委质询时曾依新法排出30天上300小时班表,被劳动部认证合法但称是极端。《苹果》进一步发现,若结合原有法令弹性工时规定,加上新法松绑搭配,会出现30天将上班高达336小时仍合法的“终极班表”。学者指,法律本应防止极端案例出现,政府不应用这种态度推动修法。
行政院长赖清德上任后力推《劳基法》再修法,但修法草案多项弹性松绑遭疑损害劳工权益。《苹果》盘点近日学者、劳团及立委指出新法可能出现的过劳班表,包括可让劳工连续12天上班12小时、连续4个月加班54小时等仍合法。时力立委徐永明日前质询时,曾依新法排出30天上班300小时的班表,劳动部认定并未违法但称是“极端”。
《苹果》记者进一步利用现行法令弹性最高的4周弹性工时制度,将部分空班日工时打散到其他上班日,并挪移例假和休息日为“2周有2例”、“4周有4休”,再搭配跨月使用新法加班工时提高到54小时下,劳工将面临30天内有28天需上班、且每天上班12小时仍合法的极端状况。劳动部官员不愿正面回应此班表是否合法,但表示此班表同样是检视跨月中间连续上班的极端案例,事实上这样排班劳工在2个月的头和尾各可放假8天,这种极端班表企业使用机率不高,且其总加班时数也未达过劳认定标准。
4周弹性工时目前适用以服务业为主,包括餐饮业、综合商品零售业(如超商、百货等)等43种行业。不愿具名服务业主管说,现在劳权意识高涨,排班还是会兼顾员工意愿,不会排出这么极端的班表。劳工张小姐说,若真有这种班表“感觉一定很累”,希望修法可保障基层劳工权益,不要每次都让老板说了算。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说,新法会出现这样的班表,政府就应尽力修法防堵,而不是全推给“极端案例”,这样无法说服民众接受。
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助理教授邱羽凡说,劳动力不能储存,不是先休息比较多天,接下来就能一口气工作更长的时间,劳工只要发生一次过劳,健康就永远救不回来。她说,法律应是最低标准,如果法律不能防止极端案例,“那还要法律做什么?”(唐镇宇、陈嘉恩/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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