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未满三个月离职

楼主: s1011965 (s1011965)   2017-11-25 18:17:29
结果报告:
已经填妥离职单,明天开始就不用去了
万岁~~~~~虽然制服还是要自己买>< 看在三套有两套蛮可爱的就含泪接受吧
有把离职单交接单之类的都打印出来签名拍照,就等星期一人资(那个主任)的消息看是否有缺什么了
谢谢回复我的大家^^
薪水板大家好
这是我第一份正职工作,工作到12月初才满两个月。
因为一些问题想要离职,有爬文查资料了,但还是有些疑问。
1.爬很多文都建议除了口头,还要发MAIL给主管才有证明。
可是我今天询问店长有没有主任的信箱(再上面是主任,要跟主任提离职),他只是开玩笑的说没这种东西,妳是要写情书吗?带过。
请问我可以除了口头告知以外,再使用通讯软件(line)传讯息当证明吗?
2.我今天询问店长才知道制服要员工自行购买…可是我一点也不想买制服,而且也穿没多久,(报到一个多礼拜后才有制服穿)
请问我一定得自行负担制服的费用吗?
3.我今天提离职明天就不想再来上班了,可是店长却说至少要等到12月中,并且明天如果我不来上班,就剩下另外一位同事当班(这间店门市只有店长、我、她三个人),而规定是晚上一定要两个人当班。
可是人力不是应该公司自己考虑调派的吗?而且这间也不是小小的公司,是可以从其他分店调人支援的,如果我明天就直接不去,会被当作旷职吗?
中午跟店长提的时候,他只告诉我晚上下班回报时再帮我告诉主任,所以现在也只能等到下班才能谈。
手机排版,如果很乱请见谅。
作者: LeeALing (碳粉匣)   2017-11-25 18:21:00
LINE或短信都可以当证明啊 然后你的字被吃掉很多
楼主: s1011965 (s1011965)   2017-11-25 18:22:00
啊啊可能我刚刚用手机编辑…我再试试看QQ
作者: LeeALing (碳粉匣)   2017-11-25 18:23:00
劳基法未满3个月是可以提完直接走啦XD
楼主: s1011965 (s1011965)   2017-11-25 18:27:00
我补字完了希望没有问题嗯啊我是希望可以直接走人…
作者: yijhen (大雨)   2017-11-25 19:42:00
就真的可以直接走啊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5 20:39:00
你可以考虑寄存证信函
作者: kuangit29 (jerrywong)   2017-11-25 20:39:00
未满三个月直接走就好了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7-11-25 21:06:00
发完line提离职就可以直接走人了你领制服的时候有签收吗?上面通常都会写制服价格/离职需缴回/遗失需补差价之类的
楼主: s1011965 (s1011965)   2017-11-25 21:22:00
没有签收,上面什么都没写,只有尺寸而已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7-11-25 21:31:00
那就直接归还不用付钱吧,我想到的只有如果你没有归还公司可以告你侵占财物,所以制服归还就没事了不过要小心公司以制服名目扣薪,薪水是不可以扣的,再加上公司也没有明定制服怎样怎样的
楼主: s1011965 (s1011965)   2017-11-25 21:35:00
现在店长在跟我坚持一定要提早三个礼拜提离职不然直接旷职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7-11-25 22:15:00
劳基法规定未满三个月提出离职的当下劳动契约就结束了,既然结束何来旷职?自己人手不够班排不出来是公司自己的事情,哪有一家公司的排班规定比劳基法还要大的道理你自己对劳动法规不熟警觉度也不够,才会被人家吃的死死的
作者: LeeALing (碳粉匣)   2017-11-26 01:09:00
你就离职 他记你旷职对你来说有任何意义吗XD
楼主: s1011965 (s1011965)   2017-11-26 01:13:00
会扣我钱咩>_<
作者: loveassets   2017-11-26 01:55:00
请问如果是有签约,是不是公司不准你马上走,就必须待到有其他人,还是劳基法为主
作者: Erich (Erich)   2017-11-26 02:23:00
合约如果牴触劳基法,当然以劳基法为主。
楼主: s1011965 (s1011965)   2017-11-26 11:54:00
我其实也不想买…不过实在不想花时间吵了我还想早点回家洗澡睡觉>< 反正就是个乍看之下不小有制度,实际上不好说的震Xxx行QQ
作者: LeeALing (碳粉匣)   2017-11-26 13:23:00
蛤 扣什么薪水 你就算当天提当天走不是吗?然后他扣你"离职"后的薪水 对你来说到底有什么差啊XD我觉得你先去把劳基法看一遍捏啊 没看到前面你说已经写好离职单了XDDD
作者: noirskakashi (杨安安)   2017-11-27 11:37:00
好奇有多可爱阿@[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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