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前公司追缴已发薪资的问题,想来问问版上的想法。
我已在9/29礼拜五在前公司办理离职,
而今年的9/30礼拜六是补班日,补10/09的班。
因前公司是25日发放当月薪资,所以在前几天收到前公司的追缴文件
请我汇回9/30的一日薪资。
我的想法是如果09/30是一般礼拜六放假日,我应该不会缴回这薪资吧?
但又是补10/09的班,那时候我已不在前公司服务了,
我没有享受到那天的补假,所以我应该也不用缴回那天的薪资吧?
已经寄信给前公司人资询问了,但都一直没回我。
想说先来问问版上 这个情况是否有什么法源依据,
若我这边站不住脚,还是会乖乖的会回去拉
谢谢大家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