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oudfoam (云感棉)》之铭言:
: 今天下午与长官有争执,
: 我说‘你不爽我,那开除我不就得了?’
: 他回“要走你自己离职,我不开除你,
: 但对付你,方法多的是。”
: 下班我最后走,
: 但守卫反常的把门关起来,
: 挥手示意我不用打卡。
: 刚刚想到,
: 如果明早开始公司不让我打卡,
: 或是窜改打卡资料,
: 请问我该如何防治或反制?
: 注:传统打卡机,名字用印章.
其实喔,光是你的主管说要走你自己走,对付你很多方法多的是这几句话
这几句话就是职场霸凌了。
这样的公司别待了,你难过,他也难过
被开除并不是唯一可以拿资遣费的方法
你也可以开除公司,只要公司有违法事实
例如:公司未真实纪载劳工打卡纪录(真实纪载是公司的义务)
这会影响劳工的权益,计算薪资的利益
那么劳工就可以按劳基法主动终止劳动契约,公司一样要给付资遣费
证明的方法多得是,录影带,其他员工为证人等等
最后再把这事实跟劳动局举发吧
现在已经新制了,一年年资的资遣费才0.5个月,这点钱都想省的垃圾老板
找到他违法事由 (高薪低报也可以,劳健保不缴,乱扣薪等可以)
就能按下列法条开除公司,还可以请求被凹的钱
第 14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劳工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六、雇主违反劳动契约或劳工法令,致有损害劳工权益之虞者。
不用预告,可以说走就走。
但都要留下证据,日后告他,这种公司,你不告他,他就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