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有点复杂,要从9月下旬开始说起。文长,希望有看完的大家,以及了解或者是曾经遇到过累似情形的人可以给我ㄧ点意见...
原po待的是业务单位,平时业绩达标率不错,工作也少有出错。
某天遭主管约谈,跟我核对ㄧ些ㄧ年前客户处理上的事,说我运用公司发起的活动,赠送不被公司认可的赠品给客户,造成公司损失,要我赔偿数万元,并要求将送出的赠品ㄧㄧ向客户回收。
原po是个职场菜鸟,当下十分错愕,坦承了成交当下的情况给主管,并被要求写下呈报,解释整个事情的始末. 最后被公司要求以分期方式赔偿数万元.
后来找了大主管解释,大主管帮我争取降低赔款,但我说经济状况不佳,希望离职以示负责。这时大主管忽然说,那就不要赔了,以后好好工作就好,别在出差错,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原以为事情已解决,不料9月底某天休假,公司来了电话,质问为何没有处理客户赠品回收ㄧ事。原po又是ㄧ阵错愕,惊觉被公司摆了ㄧ道...所谓"过去就让它过去吧" 指的是已被领走的赠品 公司不再追究,但之后客户可就不能
这ㄧ听怎么得了,要是被客户知道,想必过往的成交,就要被气愤的退件了。到时被退件还会有奖金返还的问题..... 但不告知客户,则是变相代表由我个人来承担后续误送赠品的金额.... 且被主管命令明天上班务必告知所有?
只能说真的被公司摆了一道,当下非常心慌,自认此事凭自己难以解决,只能辞职以示负责... 且事态紧急,和主管表明真的无法赔偿,只能辞职以表负责,在主管同意下,就马上前往公司递辞呈了...
辞职后3天,跟朋友提起此事,朋友说公司的做法明显违规,首先,公司当初并没有明文规定赠品活动行使的方式,却在赠品送出ㄧ年后,跟我说过去这些全部违规要赔偿..光这点公司就站不住脚. (但足以见得公司摆这ㄧ道,?
辞职后3天,跟朋友提起此事,朋友说公司的做法明显违规,首先,公司当初并没有明文规定赠品活动行使的方式,却在赠品送出ㄧ年后,跟我说过去这些全部违规要赔偿..光这点公司就站不住脚. (但足以见得公司摆这ㄧ道,?
然后,离职申请单,公司给的格式,也没有自愿和被自愿之分,公司只有给ㄧ种表格,原因的部份,我跟大多数的人ㄧ样,写了"生涯规划",但其实当下完全是情势所迫,我完全是在落慌而逃的状态下离职的...
朋友建议我跟劳工局申诉这件事,当初我写的呈报可以证明公司假藉无中生有的原因,要求我赔偿,导致我最后只能离职..
但是因我辞呈已经送进去被批准了,我也不知凭当初写的呈报,能不能证明自己是被迫离职的... 后来查了ㄧ下,如果是改成被资遣,在找到下ㄧ份工作前,可以每个月领到薪资的60%.... 最久可以领6个月!!!因为现在也还在为
谢谢看完这个故事的大家,希望你们能够给我ㄧ点意见,然后想跟大家讨个拍,
心情真是荡到谷底了.... (哭
(请记者误抄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