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领了第一次的失业几付,上个月考上台电雇,今日去再认定跟就服小姐说这件事,她
说如果复试过有寄录取通知就不能再领失业几付,但是录取到我去训练所受训还有2,3个
月,这段期间不就喝西北风吗?,想请问版上高手,如果我收到通知不跟她说还是去跑认
定会有什么问题吗?我有一个疑问就是如果失业民众假设找到工作但这offer是要3个月后
才生效这样不能领吗?照理说应该是用加保与否来判定有没有找到工作才合理吧,如果我
不说有没有收到录取通知这样有违法吗?之后要判定有没有效也是看保劳保日期才知道有
无找到工作不是吗?那我可以主张我在保劳保前一个礼拜才知道录取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