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兼职特休及加班费与转正职后特休计算

楼主: yvesu (不够勇敢)   2017-09-11 20:03:32
大家好
小弟于2013/03进入某公司担任兼职
(非定期契约非人力仲介,是直接受雇于该公司)
当时是每周上班3天,固定月薪
直到2016/10/01转成正职
兼职期间的特休 公司是给予正职人员的一半
有多上班的天数则是以日薪发放(月薪除以12为日薪)
没有加班费的计算
今年初公司计算特休时是给予14天
但7月提辞呈要在9月底离职
公司助理9月才告知老板认为我不应该有这么多天假
老板认为我兼职年资不能计算
起初只说我的特休应该只有2017/3/1时满半年的3天
后来我反映“劳基法规定兼职年资应一并计算”
老板才让助理计算我2016/01/01~2016/09/30兼职日数
以及2016/10/01~2016/12/31全职
按照比例给予特休
所以助理算到最后说我的特休是11天
想请问的是:
1.今年度的特休是否还要按照兼职时的比例给予?还是直接给予14天才对?
2.我能否向公司讨回兼职时期未按比例给予的特休及加班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