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妈妈在台南新营某大集团下的子公司工作, 职务是采购
做了二十年后却在今天被无预警的资遣, 理由是公司赔钱, 被告知最后上班日是8/31。
按照劳动相关法令预告期应该是至少30日才对, 但朋友妈妈也五十几岁了不会去争这件事
我想投诉到台南市劳动局但不知道要怎么帮她取证, 当事人是下班前被叫进总经理室口头
告知的, 没有任何纸本文件可以佐证, 想请问是否有版友有相关经验可以提供
==
朋友妈妈做了二十几年采购, 月薪只有两万五, 而且家里还有其他小孩需要扶养, 而且
上个月健检又被告知可能有胃癌, 今天被这样突然而且恶意的资遣真的很恶劣。
我想帮她但又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台南的劳动局会不会真的做事...而且说不定重罚三万后
一样不会把该补的钱补给当事人, 觉得很无助, 想请版友们提供意见
非常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