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贫富差百倍】年所得前5趴平均471万 后5趴仅4.7万
据财政部资讯中心发布2015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资料显示,所得在前5%的家庭,平均年所
得为新台币471.5万元;最后的5%则只有4.7万元。帐面上贫富差距达百倍,又是历年统计
以来次高,但是财政部强调,此调查不包含部分免税所得产业等,故难以呈现真时所得差
距状况,如此相比恐失真。
据财政部资讯中心发布2015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资料显示,申报户数约613万户,申报综
合所得总额约5.7兆元。最有钱的前5%家庭,申报所得就占了综合所得总额的25.3%,又每
户的薪资所得平均为286.8万元,股利所得平均约123万元,是最穷5%家庭的198倍、97.5
倍。
在城乡差距上,以商业为主的台北市每户平均所得达132.6万元,而以农业为主的嘉义县
却只有73.2万元,部分民众认为,是因城乡资源分配不均。对此,财政部反驳,综所税申
报资料未包含免税所得、分离课税所得、未达课税门槛,以及地下经济所得等及移转性收
入。
因此,财政部强调,直接以课税用途的申报所得计算所得差距倍数显法呈现完整所得状况
,与实际所得有差,无法客观呈现所得差距的真实状况,明显失真,相关数据应以主计总
处公布资料为准。(林彤/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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