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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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申请失业给付时
劳工就业服务站调资料跟我说我的失业给付每个月只能领一万初
跟我一开始用月收入*0.6有落差...大概差了$3000左右
才想到公司可能有高薪低报劳保的问题
立刻跑了一趟劳工局查出当初投保金额
是最低的$21009...
唉
请问这种状况是该具名检举公司高薪低报吗?
请问罚则大概是什么呢?
有人告过诈欺成立...但我原本工作是人资(但不太了解自己被高薪低报)
立场似乎不太适合告诈欺
有没有不跟公司闹翻可以拿回差额的方法?
我薪资条有月薪+劳保费(应该算是证据了吧?)
我是被公司资遣的....
作者:
StevenZ (Arc)
2017-05-08 17:01:00我要是你的话会把这笔差额当作公司的封口费如果不补给你 那你就向劳动局检举至于诈欺那边 感觉是另一块领域 @@"
是非自愿离职的失业给付吗? 我记得是用全薪的60%算的吧 跟投保级数有关系吗?好像是看最后半年的薪资平均 有点忘了
作者: Vari2ty 2017-05-08 17:42:00
依照劳工保险条例第72条第三项规定,投保薪资短报或多报之金额,处4倍罚缓,并追缴其差额但如果薪资是不固定的,会以近三个月收入之平均为准,公司只要在8月底或2月底前补报即可
作者:
fim (不空)
2017-05-08 17:46:00重罚两万
作者: james0146 2017-05-08 17:48:00
高薪低报还有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的刑法罪则
作者:
kreety (想再见到蓝天白云的天空)
2017-05-08 18:16:00上周我问劳保局高薪低报,结果他回:公司有事,hr没事.我听他在ooxx...,当场没想再继续反驳下去的力气
作者:
ADR (Lucifer)
2017-05-08 19:38:00都被资遣了跟它客气什么 去检举了 讨封口费可能还被公司反告